2019计划生育“上”“特”申报开始!
最近,市各乡镇(街道)于2019年开始收集和初审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抚养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支援对象的申报资料。周围有适合申请的对象,所以快点@TA。
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填写申请书。
截止时间
2019年计生“上院”“特部”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于次年申报。
申报大象
0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补偿和支持大象宣言
根据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支持对象必须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满60岁,本人被定为泸州市农业人口或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目前没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
此外,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不再发放奖励金。
0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援助大象申报
计划生育特别支持对象是漳州市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受伤、病残后没有再生或领养孩子的夫妇。
夫妻都必须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女性必须年满49岁,只生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目前存活的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被判定为残疾(受伤残在3级以上)。
发放标准
0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补偿补贴
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0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补贴科
女性未满49岁、未满60岁的特殊支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年满60岁,不在政府养老金服务补贴范围内的特别支援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
女方未满49岁未满60岁的独生子女残疾人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残疾、丧失智慧等生活不能自理,其特别支援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韩元。
“上”和“下”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
请详细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