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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单合并申报】企业如何验证国地税合并造成的数据错误?

时间:2023-03-13 18:07:1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A公司于2019年1月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系统接到前官员通知,A公司申请2013年企业所得税退税额5869.99元,2017年企业所得税退税额460.97元。a公司提前问财务管理人员是否申请退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财务负责人也记不清是否申请了企业所得税退税。面对这种情况,A公司该如何处理?

答:第一步:先确认一下2013年和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是多少。重申税务机关系统比较数据的真实性。

A公司财务负责人没有下载2013年和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以可以去税务局确认该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也可以自己翻阅往年的凭证和账簿。

财务人员找到证明和账目,发现2017年第一季度账面利润4609.70韩元,根据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季度企业所得税460.97韩元预缴了10%,但在年度所得税结算时,企业账面处于亏损状态,2017年又缴纳了企业所得税460.97韩元。如何确认企业当年是否亏损?查看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单,通过检查,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亏损,2017年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460.97元确实存在,A公司需要申请退税。

接着,2013年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是否有5869.99元,A公司没有去税务局确认是否在2013年所得税申报表上缴纳了5869.99元。相反,在2016年所得税折算申报单中,说明2013年可以弥补赤字的金额在2013年没有进一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浏览了2013-2014年的税单,发现没有找到2013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记录,可以确认2013年没有退税申请问题。

第二步:申请退税,并提供税务机关数据错误的证据。

对于2017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60.97韩元,需要提供申请报告、窗口领取《退库审批表》、税金发票复印件。如下图所示。

对于2013年税务机关系统的数据错误,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申请报告、2013年利润表和年度折算申报单或A企业在2016年汇兑结算申报单中提供亏损申报单,以确认2013年是亏损的。

编辑:林燕

编辑:陈航陈桂芳冯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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