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关于宣布全球土地综合整治示范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杨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金[2019] 194号)要求,要求全国组织开展全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在各地3月底前提交示范目录。为了做好示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大规模土地整治”后,土地整治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越来越突出。全球土地综合整治是土地整治发展的高级阶段,更加强调“内涵综合、目标综合、手段综合、效果综合”,是新时期解决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抓手顺应人民美好生活、满足新期望的关键。开展全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进行的重要战略部署。《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2020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进行全球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各市、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拓宽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的实施途径。
二、试点目的
以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为行动指南,推进自然资源部明确的扶持政策。借鉴浙江农村整体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经验,在“全球规划、整体设计、综合管理、多措施并举”中大胆探索,耕地保护碎片化、村庄土地无序化、生态系统退化、环境质量恶化、环境质量恶化。致力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正在空间形态、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态景观、基础设施、乡风民俗、文化保护、农村治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改造和综合创新。
三、申报条件
全球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示范以乡镇(农场)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范围可以是乡镇(农场)全体或部分村(团),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统一整治多个乡镇(农场),使其成为一个示范申报。如果实施范围仅为单一行政村(重大)或部分自然村组,可以申报省级试点,享受与国家试点同等的政策。全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应以地方自筹资金为主,在整合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耕地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激励措施,积极利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总之,要选择基层党组织力量强、群众意志强、产业栽培有基础、资源挖掘有潜力、资金平衡的地方布局示范,与编制村庄规划、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示范等工作统筹推进。试行期为3年。
四、申报方法
各市、县政府、杨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农垦集团自主选择试点乡镇(农场),并致函我厅申报,名额不限。申报文件应说明选择试点的主要考虑事项、试点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和筹资方案等,附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基本情况表》,并指明一名联络员。示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
联系方式:杨世华、李刚,联系电话:65382271、65382272。
海南省自然资源规划厅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