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如何计算提取金额?处理贷款偿还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馀额吗?5月10日,安徽省直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就居民关心的问题作出了答复。市民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551-12329咨询。
01
问:
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如何计算提取金额?
回答:
累计还款本金利息金额-还款期间累计提取金额(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总和不超过实际还款住房贷款本金利息金额)。贷款结清前一年可以提取一次。贷款在一年内付清,可以取最后一笔。
02
问:
办理贷款还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吗?
回答:
贷款偿还业务是公积金按月提取的方式。对于纯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按年提取。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上债部分不能偿还贷款,因此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以贷款名义申请提取。
03
问:
原来省直接缴纳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去合肥市岗位缴纳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还款证明,这个资料在哪里可以得到?
回答: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证明可以通过四通、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等在线途径(包括电子章)获得,也可以将主要贷款人的身份证带到实体店。
04
问:
本人未婚,但在提取网上租房时,可以选择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回答:
单身的话,不需要上传。
05
问:
我选择在网上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输入网上准备合同号码后表示没有该住房信息,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回答:
系统限制,目前只支持房主本人或住房第一买家的提取申请,相关资料可以带去中心各店铺柜台办理。
数据没有更新,可以一周后申请,也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去中心各门店柜台办理。
06
问:
单位当月公积金已经转移,现行系统显示账目是为什么?
回答:
那个月提交的公积金汇款申报没有通过,需要修改不合格原因后再提交。
查询流程:汇款单选择当月承包单击详细信息查看日志。
07
问:
本机构是私营企业,可以在省直公积金上开公积金账户吗?
回答: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要求,在省直公积金开户的单位包括以下范围:
(一)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化肥单位;
(b)大学、非生产性企业;
(c)社会团体。
08
问:
我们部门的在线处理人员新增时,系统通知该员工在原单位有正常缴纳的账户,提交申请后被送回后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答:
一名职员只能设置一个个人账户,只有在完成原单位保管手续后才能开户。
09
问:
我原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在外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现在缴纳的是省直公积金,省能直接办理贷款业务吗?
回答:
本中心暂时只支持本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暂时不支持外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偿还业务。
10
问:
处理省直的公积金贷款,选择了同等本金的偿还方式,为什么第一个月的偿还额与后续的扣除额不一致?
回答:
省直公积金贷款定额还款日为每月20日,还款周期为一个月。第一个月的扣除金额与后续扣除金额不一致的原因是,从贷款日到第一个偿还日的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11
问:
本人直接缴纳公积金,配偶在外中心缴纳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共同申请55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回答:
配偶可以在外中心连续全额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提供外中心存托证明和详细信息,将贷款限额加在一起计算,根据以下两个公式计算的下限确定实际贷款限额: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总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款年限。
b: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时间倍数贷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时间倍数。
连续住房公积金在一年内(包括一年),存款时间的倍数是10倍。连续住房公积金是一年以上两年内(包括两年),缴纳时间的倍数是15倍。连续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存款时间的倍数是20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韩元的以1万韩元计算。目前偿还能力系数为0.5。
12
问:
本人在省内直接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目前准备提前还款,是否要求贷款全部还清?
回答:
提前还款目前有两种选择:部分还款本和全部结算。
13
问:
原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现在转入省直存款基金不到6个月,现在可以贷款45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回答:
提供我中心的存托证明和详细信息,公积金可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申请,根据以下两个公式计算的低价决定实际贷款限额。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总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款年限。
b: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时间倍数贷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时间倍数。
连续住房公积金在一年内(包括一年),存款时间的倍数是10倍。连续住房公积金是一年以上两年内(包括两年),缴纳时间的倍数是15倍。连续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存款时间的倍数是20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韩元的以1万韩元计算。目前偿还能力系数为0.5。(崎)
资料来源:安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