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日新闻(福建日报林宇岳)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批准权已经下达,可以在县或区国税局完成批准工作,省时省力。”最近长乐市外贸公司财务人员去国税局办理退税业务时,在批准的“加速”——之前,体验到他办理退税业务时,需要去福州市国税局退税申报厅。现在可以在掌握中处理。
据悉,从5月开始,福州市国税局将对福州市高新区、福清、长乐等8个单位试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批准权,并根据试点单位总结经验,继续部署市中心6个单位平稳有序的地下布局批准权,通过“领土专业化退税”管理新模式,增加积极激励措施,扩大企业增长。批准权的下放将大大简化出口退税程序,压缩出口退税处理时限,降低出口企业退税成本,使出口退税业务走上快车道。
批准权限下放期间,出口退款(免税)税务无纸化管理也逐渐从福州推出。企业不再需要东奔西跑,提供各种纸质资料。出口退税处理期限平均节省4 ~ 5天,退税效率提高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