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注意!
这个奖励已经开始申报了。
快打听一下!
通知
管辖区内的各企业:
为了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第《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号(主要指控[2019] 2号)、第《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号(主要指控[2019] 60号)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业移民服务平台登记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通知。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局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
0756-3629970、0756-362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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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一、申报标准
《珠海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办法(修订)》(弹珠指控[2019] 2号)、《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弹珠指控[2019] 60号)、《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弹珠指控[2019]60号)
二、申报大象和范围
申请本奖励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报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一)商业登记、税收征收关系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有实行健全财务制度和独立会计的企业。
(二)将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上市的企业。所谓“上市上市上市”是指高新区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上市。国内外资本市场包括国内证券交易所、海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流版、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程序
在线申报。申报机关在“珠海市财政惠企移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移民平台”)登记进行在线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申信将取消当期申报资格,到第二年申报。
(二)网上预审。区金融业务部对申报项目进行了预审,申报单位可以通过惠企移民平台关注申报项目处理进度和审查结果。预审中未通过的项目可以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根据需要修改、补充和重新提交申报资料。
(c)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机关将依次装订一本、两份,拍摄企业公章,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拘留融业务部提供纸质版资料。
(d)审查批准。拘留融业务部对申报资料进行线下审查,制定申请资金企业名单,征求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按照程序申请批准。
公示。区金融业务部正在高新区官网和惠企业移民平台上公布企业名单。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区金融业务部将进行核查,并根据情况调整支援企业名单。
(6)支付货款。公示期满后,区财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了申请资金。
五、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奖励金,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a) 《珠海高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奖励办法(修订)》。
p;index=3" width="640" height="640"/>识别二维码下载申领审批表
(二)《企业申领上市挂牌奖励资金承诺函》。
识别二维码下载承诺函
(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广东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证券交易所申请受理通知书。
(五)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IPO发行注册文件或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的核准批复文件。
(六)境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外汇进账单等。
(七)境外上市再融资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外汇进账单。
(八)券商出具的内核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受理文件。
(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创新层分层名单公示文件;关于同意新三板挂牌企业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的核准批复文件。
(十)企业当年度销售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十一)募集资金投放在高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股权收购控股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区金融工作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申请奖励的内容分阶段提供,其中:
- 申领股改奖励:提交(一)至(三)项材料;
- 申领上市挂牌发行材料被受理奖励:提交(一)至(四)项材料或(一)至(三)、(八)项材料;
- 申领境内上市奖励:提交(一)至(五)项材料;
- 申领境内IPO上市募集资金奖励:提交(一)至(五)、(十一)项材料;
- 申领“新三板”挂牌奖励:提交第(一)至(三)、(八)、(九)、(十一)项材料;
- 申领“新三板”创新层奖励:提交第(一)至(三)、(九)项材料;
- 申领境外上市奖励:提交(一)至(三)(六)、(十一)项材料;
- 申领异地迁入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或(一)至(三)、(六)、(十)或(一)至(三)、(九)项材料;
- 申领并购重组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二)或(一)至(三)、(六)、(十二)或(一)至(三)、(九)、(十二)项材料;
- 申领再融资奖励:提交(一)至(三)、(五)、(十一)或(一)至(三)、(七)、(十一)或(一)至(三)、(九)、(十一)项资料;
- 申领科创板排位奖励需提交(一)至(五)项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验。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单位: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二)受理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606
(三)咨询电话:0756-3629970、0756-362954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编辑:陈科宇
责任编辑:杨文俊
来源: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