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甘肃省天水市内清水河约40公里处的河流出现异常,原来冬天的黄河从上到下逐渐变色,变成了青色。这是因为经过生态环境部和公安部的初步调查,河水被污染了,上游的一家工厂直接向清水河排放染料废液。
染料废液直达40公里的河变成青色
11月26日,镇安县莲花镇,当地居民和郭河大桥上正在施工的工人都发现清水河的水不对。
郭河大桥建筑工:面积很大。这个海滩都是绿色的,那水都是绿色的,这么大的河都是绿色的。
郭河大桥施工人员:担心这水可能会被污染。
公众举报反映后,当地政府部门和环境保护执法官员沿河调查,在镇安县上游的张家川县龙山镇发现了下水道。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彦军:污染团、团、排下去,通过后面的自然净化变得干净。根据水文测量,基本上是40公里左右。
以后,公安部没收了下水道单位,控制了相关人员。张家川县政府、镇安县政府组织力量,建设江华大坝11度,污染水域,集中处置镇安县莲花镇上下村约100亩包围网内。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彦军:封闭是通过物理方式,通过化学方式拦截的。物理方法是通过活性炭吸附。化学方式是我们通过盐酸控制PH值,通过次氯酸钠氧化。
根据甘肃省制定的监测方案,通过监测水体色度、COD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等数据,于11月28日对污染水域进行了处理,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
镇安县副县长许珠熙:对居民用水几乎没有影响。因为我们没有沿着这条路穿过水源地,所以土壤的污染也不严重。主要有色度。
相关工厂大楼涉嫌无照、无证生产
甘肃省天水市政府新闻厅表示,11月29日下午拦截和处理河水后,全部流出。那么,直接向清水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到底是什么样的公司呢?
记者来到下水道工厂所在的清水河上游,来到张家川县龙山镇丰源村,发现生产工厂被公安部查封。
CCTV记者柴世文:在这个工厂院子和路面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很多残留的染料,用纸巾吸了一些,可以看出这个色度仍然很强。用纸杯盛了一些河。
里面的水,然后把这些染料放到水里面的时候,发现整个这个纸杯里面的水,其实变得跟当时污染之后的水的颜色其实是差不多的。据村民说,这个厂房原本是一个彩钢棚,一个多月前重新改造的。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村民:建这个棚子也就一个月时间,生产的话也就一个星期。
记者:你咋知道生产是一个星期呢?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村民:因为它这不是有冒气吗。
村干部说,这原本是一家村民办的羊剪绒厂,已经停产至少一年了,厂房被原负责人马某租给了别人。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支部书记 马伟:过来过一次,当时他们人不在,租这个地方的房东在,问了一下,他们说把这个地方租出去是为了搞餐巾纸二次包装。
在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记者见到了一份影印的租赁协议,今年10月10日,羊剪绒厂负责人马某将厂房租给何某、刘某等人。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安泰:马某是把这个厂子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出租,经营的项目在这个合同里面没有涉及到。
但是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都没有收到嫌疑人办厂的申报材料。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股长 妥国林:最起码需要先办理市场准入许可,也就是营业执照,涉及到有前置许可的话,应该先办理前置许可,涉及到的是金融业、会计业,还有一个就是危化产品。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338条,对嫌疑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调查。
张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建军:没有登记,也没有其它的证件,也没有注册。我们查的过程当中,就是从他们职工当中,从他们老板反映,说是纸品再加工厂。结果后面查的时候发现,办的是一个化学染料厂。
从建厂到排污 环保水利巡查不力
清水河,属于黄河的四级支流,依次通过水洛河、葫芦河、渭河进入黄河。按照当地河长制的要求和环保部门的职责,都对排污口和涉污染源的企业,负有监管责任,可以说上了双重保险。那么,为什么 这家以纸品再加工为名,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化学染料的企业,直到污染了40公里河面后,才被人发现呢?
涉事厂房所在的位置,距离河道只有50米。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局长 李德录:里面有两个生产废水的储存罐,据他们说每一个罐能装5吨,其中一个罐还没用,另外一个罐是多半罐,调查时说是第一次排污。
环保部门说,厂房内只有一个排污管道,直通清水河。初步调查,嫌疑人在厂房改造完毕后,11月23日开始试生产,11月26日,将生产废液通过管道直排,排污过程持续了几个小时。
按照规定,每一个季度,环保部门都要对全县河道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在执法大队的工作记录里,上一次对排污厂房所在的龙山镇河道的巡查是在11月13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工作人员:出事的这个地点在龙山镇冯塬村的西面,我们正常监管的企业在东面。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局长 李德录:那是多年的一个羊剪绒厂,现在就像一个农家院,有时候农家院的正常建设,如果没有发现涉及到环保污染方面的,我们一般是不管。
除了环保督查,2017年,天水市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对负责的河流,县级河长一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区段的乡镇级河长一月巡查一到两次,村级河长是一周至少巡查一次。
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支部书记 马伟:经常清理河道垃圾之类的,过来过一次,当时他们人不在。后面也下来过几次,但是门经常锁着。事故发生之前这上面都盖的是草,平常都看不到。以前这边有一个口子,是老厂子院子里面排雨水的,最近他们重新接了这一道。后来了解了,事故发生后了解他们是晚上十点后埋的这个管子。
记者:改了这么一个厂房,你进去看过没有,包括它里面的设备。
张家川县龙山镇镇长 咸宝荣:第一次去的时候,那个门关着呢,都是外地人,我就看了一下,但是口头有告知他们,说让把法人照过来,把所有的证件,环保上的,工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全部办齐了,看看这个情况再让他生产。
记者查看了三级河长的巡河记录,从租赁厂房的10月10日起,一直到事发的11月26日,镇上有2次记录,村上有10次记录,但都是以清理河道垃圾为主,没有此次涉事厂房和排污口的相关内容。
调查需彻底透明 还河水一个“清白”
近50天的巡河记录里,只字未提40公里河段变色的清水河,企业违法在先,监管部门是巡查不力还是视而不见?案件更多的细节需要进一步调查,还河水一个“清白”。目前,对清水河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工作也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