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为了不断推进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富民的新动能,于2022年开展省、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推荐工作。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申报要点。
一、申报大象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被市人事部认定为市级创业基地(市级大学生微型创业园、市级大学生创业苗圃除外),是合格的、可申报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二)市级创业基地
可以申报常州范围内新建或建设的创业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科技园、农业产业园、电商产业园、小企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园、留学院创业园、大众创造空间等合格市级创业基地。优先考虑面向返乡农民工或农民等特定群体的创业基地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特别创业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必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21] 110号)的相关标准和条件。
(b)市政创业基地
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通人社会办公室[2019] 79号)的相关标准和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照自主申报、辖区市审查、市级审查、社会公示、省级记录、动态管理程序进行。
1.自主申报。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地的主管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市属基地和上院学校建设的基地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申报。申报资料如下。
(1)《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推荐表》;
(2)《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估表》;
(3)基本情况简介;
(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5)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管辖市(区)审查。各辖区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审查创业基地申报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如实填写基地分数和推荐意见,报告《2022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备案汇总表》,截至5月27日填写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格式)和申报、推荐资料(电子版)各辖区市、区2022年推荐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3.市级审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辖区市、区及相关单位推荐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进行评审。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现场评价、回答问题、联合会审等。
4.社会公示。审查结束后,及时对审查结果进行社会公示,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调查不成立,市人民司局将确认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市级审查结果,并按规定向省府提交文件申请。
5.州政府记录。成人社会厅根据相关程序,在9月30日前向省级创业示范基地集中下发了文件。
6.动态管理。
(二)市级创业基地
市级创业基地建设按照自主申报、管辖市审查、市级审查、社会公示、市级认定、动态管理程序进行。
1.自主申报。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地的主管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市属基地和上院学校建设的基地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申报。
申报资料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通人社会办公室[2019] 79号)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2.管辖市(区)审查。各辖区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审查创业基地申报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如实填写基地分数和推荐意见,报告《2022年市级创业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截至5月27日填写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格式)和申报、推荐资料(电子版)各辖区市、区2022年推荐的市级创业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对归国农民工、农民等特定群体建设创业基地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专项创业基地申报可以适当放宽)。
3.市级审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辖区市、区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市级创业基地进行评审。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现场评价、回答问题、联合会审等。
4.社会公示。审查结束后,及时对审查结果进行社会公示,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
5.紧急承认。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调查不成立,市人民司局将授予市级创业基地称号,并按规定发放申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