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一发(2018) 36号)
一、申请大象
(一)正式职工引进我市用人单位和国家、省驻日组高校、企业工作的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的人才从事相关专业、行业。
(二)我市新培养入选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育、文化体育等的人才,从事相关专业、行业。
具体人才类别见附录1。
二、补贴标准和分销渠道
1.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人才每月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的补贴。
2.国家、省、朱一朝高校正式职工引进和国家级、省级教育教育、文化体育等选拔的人才将补贴市级财政。
3.国家、省驻日企业全日制引进和新选拔的国家、省级教育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人才由我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给予补贴。企业多缴税,由企业税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4.引进正式工作或新培养入选一年后申请,每年申请和发放,发放3年。同样的人选,按照“高不成低不就”的原则,不会反复领取市级津贴补贴。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日照市高层次教育教学文化体育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身份证复印件;
3.获得的国家级、省级人才荣誉称号或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和朱一朝高校的情况下,需要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份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作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应当加盖有关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执业许可证)、完税证明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公章。
6.创业者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半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无用单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申请。
2.经所在所审计同意后,根据职务分工,报告当地政府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的审查情况。各级政府教育、文化、体育部门汇总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同级组织财政部备案。各级政府财政部将资金分配给同级政府、教育、文化和体育部门。
3.市、区、县政府教育、文化、体育部门每年向申请人发放补助金。
4.领取补助金的人从下个月开始不再发放相关补助金。
(一)调离日照市;
(二)不再从事相关专业和产业工作。
(3)其他理由不得补发补助金。
五、工作要求
1.申报、审查各部分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业务责任制。
2.申报机关要严格做好初审工作,不能重复申报,要对申请人提供的原始证明进行认真审查,教育、文化、体育部要注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记载的内容与申请人的实际相符与否等。
3.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助金,一旦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和已获得的待遇,申报机关将负责追缴已支付的补助金。举报机关包庇诈骗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举报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本办法自《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一发〔2018〕36号)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解释。
附件1
高等教育教学与文化体育
人才类别
一、教育和教学
(a)国家高级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公认的国家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2.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白人计划”、“新世纪一百万人才工程”、“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者)。
4.国家级教授名师、教育部优秀校长“航海工程”的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金牌教练,近5年累计3次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
(b)地方高级人员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别津贴专家。
2.“泰山学者”工程人选、省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省外双百计划人选等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山东省智囊团高级人才入库专家。
4.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两位完成者)、省社会科学优秀奖特等奖获得者(前两位完成者)和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位完成者)。
5.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类似荣誉)、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等省级名师、名校长。
6.国家级教育成就奖一等奖以上项目主持人近5年来获得全国教师技能大赛(教育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人员(仅限演讲者)。最近5年累计获得3次
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辅导老师”荣誉称号人员;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指导教师,近5年来累计3次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二、文化类
(一)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直接培养后继人才累计100人以上的;本人非遗技艺入选当地学校校本课程,且年开展校本课程活动不少于12次的;对促进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和转化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年营业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被国务院、中宣部或文化和旅游部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学术大家、艺术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
5.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6.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二)省级高层次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等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直接培养后继人才累计50人以上的;本人非遗技艺入选当地学校校本课程,且年开展校本课程活动不少于6次的;对促进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和转化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年营业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入库专家。
5.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剧作奖、导演奖、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获得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获得者;中国电影“华表奖”个人创作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获得者及一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3位);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得者(主创人员);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排名前3位)。
6.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得者;儿童文学“安徒生奖”单项奖获得者;科幻文学“雨果奖”单项奖(包括最佳长篇、最佳中长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编辑奖、最佳美术奖)获得者。
7.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
8.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美术金彩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获得者(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
9.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泰山文艺奖一等奖获得者(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
三、体育类
(一)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2.国家级教练,国际级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且曾获得过奥运会前三名的。
(二)省级高层次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育对象、国际级裁判。
3.“泰山学者”工程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4.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入库专家。
5.高级教练,且近8年内本人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取得全运会以上比赛4个冠军成绩的。
6.具有国家级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近8年曾获得奥运会四至六名的;在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中获得冠军的;在全运会、亚运会中获得2次以上冠军的。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其他高层次教育教学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人才。
来源:人才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