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乐清日报前媒体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乐清市2020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申报从今天开始。
乐清市各用人单位应当在2020年6月12日之前,到2019年12月31日为止,对本部门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单独参与)的人员申报2020年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根据员工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收入收入额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连韩元都是正确的。如果同一年内个人缴费工资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再更改。
保险机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正在处理追加再保险转入等人员,不属于本次缴费工资申报范围,当年缴费工资按雇主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未申报逾期未缴缴费工资的保险机构,由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机构根据该工作人员2020年6月缴费工资的110%临时决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劳动者缴费工资确定为前一年全省社会单位在职劳动者月平均工资60%以下,为60%。300%以上,确定为300%。
据悉,2020年缴费工资是通过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实现的。为网上申报开设了保险机构。请登录温州市社会保险在线申报系统(http://wzws . wzhrss . gov.cn/sionline/)进行在线申报。未办理网络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机构,应于2020年6月12日前到所属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到所属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