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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类申报】厦门:你想成为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吗?如果条件合适,请尽快来报到

时间:2023-03-19 18:42: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确认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推荐到省科技厅(截止2020年6月22日)。

  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所在地区企业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企业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获得受理号。申报人应在获得科技厅受理号后,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1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不要另加封面。

  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由审核推荐单位汇总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申报类别、用人单位清单,申报人公示、计生、综治审核情况说明等),寄送省科技厅(截止2020年6月24日)。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负审核责任,务必认真审核把关;注重推荐人选诚信、业绩和发展潜力,确保推荐质量;通过系统提交即视为审核确认申报人申报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并同意推荐。

2.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

3.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个人答辩、实地考察及公示等环节。

福建省科技厅奖励办:

  佘育生、林青 :

0591-87881150、87869718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108室(邮编350003)

来源:湖里高层次人才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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