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沟通能力和经验不足。
2.未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或未聘请专家执行专家评审。
3.聘请专家数量不足,或聘请的专家数量为偶数,无法得出评价结论。
4.绩效评价中,一般需聘请3-5名专家,至少需要财务专家、业务专家和绩效专家。所聘请专家与被评价项目或政策专业不对口、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评价质量将无法保障。
风险提示3:关注评价团队执业行为规范对评价工作的影响。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的风险
前期准备工作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评价、确保评价质量的前提。在前期准备工作中,评价组要了解评价项目的立项背景、主要内容、预期解决的问题或带来的价值,为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后续工作做准备。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价团队对前期准备工作不重视,准备工作不足,可能带来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不当的风险。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不当的风险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是绩效评价的核心和难点,包括评价指标、指标权重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该项工作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结果和工作质量。评价团队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方面,应关注以下风险:
1.在评价指标设置方面,凭借主观感受、现有经验、借鉴指标库选择评价指标,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设计个性指标时,未综合考虑被评价对象本身和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指标体系无法全面综合反映项目绩效。
2.在权重设置方面,过分依赖现有的体系框架,未将“关键指标”作为关注重点,可能导致评价工作失去焦点而无法实现预期评价目标。
3.在评价标准设置方面,直接采纳被评价单位申报预算时编制标准,未对评价指标进行修正,导致评价标准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实施不规范性的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绩效评价工作委托后,应按工作方案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书面评审、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应关注以下风险:
1.指标打分比较随意,尺度松紧不一。对于资金量大、项目多的评价对象,评价团队分组进行,可能会存在各组打分尺度松紧不一,尤其是定性指标方面,指标打分比较随意,汇总数据可能无法客观反映项目整体情况。
2.选择的样本不具有代表性,现场核查走过场。现场评价侧重于核查资金使用的真实绩效,评价团队未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书面评审结果等因素,选取核查样本,导致样布不具有代表性。此外,评价团队可能因要核查的项目多,时间紧,不聘请技术专家,简化现场核查程序,使现场评价流于形式。
3.问卷调查实施不规范。评价团队未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事前社交礼仪、沟通技巧、问卷程序等方面培训,甚至1个组就派1名调查人员,或者直接把问卷发给被评价单位内部人员分发和收回,导致问卷收集的数据无效、雷同,样本量少,对评价工作支持不足。
(四)绩效评价报告不严谨的风险
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团队的工作成果,评价团队在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应关注以下导致报告不严谨的风险:
1.绩效分析及结论与评价得分不一致。如某项绩效指标得分对应的等级为中,但分析结论又总结该方面做得很好;总体评价得分对应的等级为良,但报告结论部分绩效总结肯定得少,问题批露得多,得分与结论不匹配,没有体现评价得分与主要绩效内容、篇幅及影响力呈正相关,与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等呈负相关的关系,报告存在逻辑不严密的风险。
2.问题以偏概全,夸大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将可能影响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导致绩效评价效率低、质量差或结论失实。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培训机制和相应的业务承接、过程管理、问题问责、质量考核、报告审核等管理制度。
(五)质量复核不到位的风险
绩效评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报告涵盖评价目标、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和资料来源,以及评价分析、评价结论和评价建议等内容;绩效评价报告要求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复核人员对部门规章、政策法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等方面不熟悉,在对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和报告结论的复核过程中抓不住重点,可能无法落实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控制,导致出具报告存在法规引用不恰当、报告逻辑不自洽、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结论不正确等问题。
本提示函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进行参考,并未涵盖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全部关注事项以及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也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中仍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开展评价工作。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