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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报就业补贴】2000韩元/年!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问答

时间:2023-03-22 05:47: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小企业新员工社会保障补助是指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市内,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企业名录的企业(查询方法见上个问答),新毕业2年内聘用高中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企业可以根据为高中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申请社会保障补助金。

月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高校毕业生被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新招用,并且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招用后的第一年,需经小微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协商一致,其中一方放弃享受补贴并出具放弃享受承诺书,由另一方申报享受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连续就业的,若第一年由小微企业享受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分段申报后两年的就业补贴;若企业放弃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分段申报三年的就业补贴。

Q

6、可以一次性申请三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吗?

答:

不能。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必须分段申报,不能一次性申请。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方可按规定申报一次,最多可分段申报三次。申报时应先申报第一年的就业补贴,办结后待再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可按规定申报第二年补贴,前两次均办结后待第三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才可申报第三年补贴。若当次申请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则不予受理。

Q

7、申请时如何填写补贴起止时间?

答:

高校毕业生分段申请补贴时,补贴起止时间应填写本次补贴申请对应的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的起止时间。

例:高校毕业生小张于2018年6月毕业,2019年1月被中型企业新招用后连续就业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张申报第一年的就业补贴时,补贴起止时间填写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申报第二年的就业补贴时,补贴起止时间填写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申报第三年的就业补贴时,补贴起止时间填写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Q

8、“申报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起至次年12月底”是什么意思?申报时间和补贴起止时间有什么区别?

A

答:高校毕业生应自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起至次年12月底申报本补贴。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补贴起止时间是指补贴所属的就业时间,即当次补贴申请对应的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起止时间;而申报时间是指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的次月起至次年年底。

例:高校毕业生小王于2020年6月毕业,2020年7月被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本补贴条件且小微企业放弃享受的,小王第一年就业补贴的补贴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相应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如果小王在2021年4月就提起申请,则因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不予受理。

Q

9、高校毕业生多年前就被杭州企业招用,在同一单位工作至今,但一直未申请过就业补贴,现在还能申报吗?

A

答:高校毕业生应自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起至次年12月底提起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后),补贴申请时间可相应顺延,暂不计算逾期。根据上述规定,如高校毕业生多年前被招用,目前三年尚未全部逾期完的,可以提起申请。

例:高校毕业生小李于2017年6月毕业,2017年9月被小微企业新招用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小李第一年就业补贴已逾期不再受理,第二、三年就业补贴因疫情暂不计算逾期,现在仍可申报。具体解释如下:小李第一年的就业补贴(补贴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应于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提出申请,现已逾期;小李第二年的就业补贴(补贴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应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提出申请,因疫情暂不计算逾期,可以申请;小李第三年的就业补贴(补贴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应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提起申请,因疫情暂不计算逾期,可以申请。

小李申报时仍须先申报第一年补贴,补贴金额为0;办结后方可按顺序分别申报第二、三年就业补贴。

Q

10、高校毕业生在第一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12个月,但与第二家企业是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加起来满12个月,能否申报补贴?如何申报?

A

答:如果高校毕业生先后被两家企业招用时均符合补贴条件,且社保接续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可以累加。累加后满12个月的,可以申报。申报时,企业名称填写第一家企业,申报表应同时加盖两家企业公章,线上申报选择区域时选第一家企业注册地所在区。若其中一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时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则不能累加申报。

例:高校毕业生小赵2018年6月毕业,2018年10月被中型企业A新招用,2019年6月离职,2019年7月被另一家中型企业B新招用,社保未中断,至今仍在B企业工作,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以累 加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第一年就业补贴的补贴起止时间填写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企业名称填写A企业,申报表上需同时加盖A、B两家企业公章。办结后,依次分段申报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就业补贴,申报时填写B企业名称,申报表由B企业盖章。

若小赵是在2018年9月被中型企业A新招用的,则不符合补贴条件,不能累加申报,应从被B新招用后开始计算补贴起止时间。

Q

11、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前被小微企业新招用,已享受第一年的就业补贴,申报第二年就业补贴时企业参保人数超过300人,还能享受就业补贴吗?

答:

不能。

第二年企业人数超过300人,不符合补贴条件。

三、政策咨询电话

上城区:86975070

拱墅区:86552207、56667038

西湖区:87759373

滨江区:87703441

钱塘区:86794682

西湖风景名胜区:87972275

萧山区:83812908

余杭区:89391150

富阳区:63131585、63328767

临安区:63811356

临平区:86230697

资料: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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