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9.可行性报告中,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应审核签章,其中在涉农区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应报送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盖章。
10.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
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从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务服务”,登陆“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填报课题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格式可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方网站()“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申报。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 2021年7月30日10:00。
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送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审核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10:00至2021年8月12日17:00。
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 3208室。
3.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4.联络人
项目联系:董言笑 52196200 赵志鹏 52161810
系统填报支持:朱益俊 廖鑫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