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改革提升海运口岸物流效率。纳税方面,推行“财税衔接”、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并申报”等纳税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纳税申报效率。
(二)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三档。
第一档是深圳、广州2个城市。深圳、广州以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
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
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肇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坚持“项目为王,企业第一”理念,打造“全肇办”一站式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等改革品牌。汕头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和吸引潮商投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清远主动对标广州等标杆城市,建立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推动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湛江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引进和服务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增强。
三、评价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评价发现,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群众的办事难点堵点,出台硬招实招,形成了一批市场主体支持、人民群众满意的鲜活经验和创新做法。如广州市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次办,深圳市推行企业注销联动办理,珠海、深圳、东莞等市推出“以图查房”,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市实行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评估组总结提炼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见附件1),供各地学习借鉴、复制推广。
四、评价发现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评价发现,部分城市和部门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县(市、区)营商环境改革普遍滞后,“隐形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准入壁垒依然存在。为此,评价报告提出了16方面65条建议(见附件2),主要有:总体层面,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常态化协调工作推进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城市重要量化指标对标提升行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办企业”方面,加快建设全省统一标准化地址库,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办理建筑许可”方面,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工程质量分类监管;“获得信贷”方面,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和“银税互动”做法,加快税务、海关、电力、供水供气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办理破产”方面,明确政府部门破产行政管理职责。“获得电力”方面,推行“信用办电”,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方面,推广以责任承诺书替代保证金,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替代CA证书;“政务服务”方面,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附件1:
部分城市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附件2:
优化广东省营商环境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