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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申报结尾】第32届中国报纸奖参赛作品提交通知

时间:2023-03-28 09:37: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报纸副刊研究会承担副刊作品和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的初评。

经专项初评报送定评的名额如下:

五、参评人员申报名额及范围

参评人员应按参评项目、作品类别据实申报。刊播时未署名,或作者、主创人员数量超出规定的,按“集体”申报,并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文字作品及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新闻业务研究文章申报作者和编辑。

音频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播音、主持人和制作等。

视频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和制作等。

新媒体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制作和技术等。

各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主创人员申报名额如下:

重大主题报道参评作品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六、材料填报要求

1.参评作品内容及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造假、失实、虚报。参评人员、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均应逐字逐句、逐帧逐秒检查核对作品,逐项审核申报信息。中国新闻奖评选对存在差错作品实行获奖等级限制,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

2.参评作品及填报的各类表格均应分别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一致。除通讯社作品样品和期刊作品样刊外,纸质材料均应一式两份。

3.参评的音视频作品应保存播出作品所在栏目的原版,保存内部编辑、制作和播出审批凭据,包括数字系统编审痕迹。

4.报送单位应签订《报送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1),填报《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附件2)、《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附件3)、《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4)。自荐他荐参评人员应签订《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填报《公示情况表》(附件2)。

七、材料制作要求

1.报纸作品,提交作品所在版面样报和作品复印件;通讯社作品,提交打印稿和1份媒体采用样品;期刊作品,提交刊发页复印件和1份完整样刊。

2.广播、电视作品,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及已经广播电视播出的高清晰音视频作品复制件。不得对原版播出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不得增减片头、片尾。复制件应完整,不得切割。广播作品格式为WAV或MP3;电视作品格式为AVI或MP4。

3.新媒体作品,提交作品首屏的打印页,音视频内容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参评作品推荐表》填报作品网址和可供阅览二维码。

4.由多篇作品集合而成的系列报道等,应在整组报道的开头、中间和结尾3个阶段各择1篇代表作,并提交3件作品样报或复制件,填报《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5)。

5.国际传播作品,应提交境外媒体落地证明材料。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应附中文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自荐、他荐作品应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6.专项初评作品,按相应通知要求申报。

7. 新闻版面、摄影、漫画参评作品制作成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B的RGB模式JPEG文件。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文件。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MP4格式视频文件。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500MB,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

八、材料寄送要求

1.登录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www.)填报电子材料。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应将储存材料的U盘寄达评奖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2.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邮编100062。寄达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联系人骆青新,电话010-61002897。

3.自荐、他荐作品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袁舒婕,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邮编100122。外包装注明“自荐”字样。电子材料发送至zgxwjzjtj@163.com,邮件主题为“第32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联系电话,010-87622048。

4.报送专项初评的材料,按相关通知提交。

九、违规处罚

1.参评作品存在导向问题、抄袭、造假或内容失实,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对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通报批评。

2.存在重新制作、虚报刊播信息、虚报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以及参评作品与刊播作品不一致的,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3.参评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或因违反评奖规则等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的,撤销参评和获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4.因上述1、2、3项违规情况被通报批评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对撤销获奖资格的作品,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予公告。

5.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初评、公示的,撤销相关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报送单位被连续2年通报批评的,核减其下一届相应报送名额。

6.自荐、他荐作品存在上述违规情况的,推荐人3年内不得推荐作品参评。

7.审核委员、评委存在接受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参评人员宴请、财物等行为,撤销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撤销所涉单位及人员相关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相关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

8.审核委员、评委应严格履行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签订的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泄露有关评选工作信息;如违反,撤销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

3.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

4.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和填报说明

5.中国新闻奖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6.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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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2届中国新闻奖、第17届长江韬奋奖参评材料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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