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1-097)。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霍静女士、彭娟女士、崔利国先生及覃业志先生四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述独立董事简历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1-097)。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批授予的曾菊香等22名激励对象及蒋云云等8名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3人调整为211人,首批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9,505,859份调整为8,827,859份,注销678,000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0人调整为142人,预留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3,370,472份调整为3,210,472份,注销160,000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邱庆丰、林楠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公布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
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1年8月10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详情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席位情况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加至9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修改后,将《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基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为:
1、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朱保国先生、刘广霞女士、俞雄先生、邱庆丰先生、林楠棋先生五人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霍静女士、彭娟女士、崔利国先生及覃业志先生四人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有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关董事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基于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本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彭金花女士、谢友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有监事会成员继续履行相关监事职责。
(二)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余孝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余孝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一: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健康元药业集团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健康元药业集团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一: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保国先生:196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新乡水性树脂研究所所长、河南省飞龙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2年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14%。
刘广霞女士:1969年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中央电视台深圳中视国际电视公司广告部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及丽珠集团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刘广霞女士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系夫妻关系,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57%。
俞雄先生:1961年生,研究员,1984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年短期赴比利时鲁文大学学习现代企业管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期间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做高级访问学者。2016年起在本公司担任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丽珠集团董事,上海方予健康和新领医药董事长,天药股份和百利天恒药业独立董事,上海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制药工程专委会名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荣誉理事,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化学部主任、副院长,天伟生物制药董事长,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法人,国药集团威克生物工程总经理、董事长。曾担任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大平台(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负责人、“十二五”滚动课题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0股。
邱庆丰先生:1971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于天津第一机床厂总厂工作,于1996年起历任本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本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37,409股。
林楠棋先生:1982年生,工学学位学士。曾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管、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11,040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霍静女士:1976年生,大学本科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腾讯大粤房产智库成员,中国法院网、中顾网、华律网、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等特邀律师。2007年起至今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曾任多届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先后担任深圳市蓝科迅通科技有限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弘博商贸有限公司、安徽长朗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锐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卡尔丹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审核,经济合同的起草及修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彭娟女士:1964年生,博士,博士生导师。1997年至今,任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数字财务、绿色金融、营销审计、公司治理。历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成本研究会理事长兼培训部主任、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顾问、行为科学理事会理事、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授课专家、上海交通财会协会会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绿色金融中心会员。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7)、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20)、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34)、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崔利国先生:1970年生,法学硕士,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曾用名“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及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045)、中核国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302)、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500)、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覃业志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市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市金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起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附件二: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彭金花女士:1962年生,大学专科毕业。曾任核工业部国营二七二厂资料员及其职工医院会计、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深圳市新时代工业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1994年3月进入本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计财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税务部经理、行政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8,043股。
谢友国先生:195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于2003年历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药厂总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巡视员及本公司监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5,442股。
附件三: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余孝云先生:1968年生,大学本科毕业,澳洲格林威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于河南中医药研究院工作,1992年12月至今于本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中药研究所政府事务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为本公司研究所顾问。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3,572.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8.05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12日,公司预留授予的897.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0年7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7.89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至10.31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58人调整为235人,期权数量由原1,892.89万份调整为1,744.09万份,注销148.80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86人调整为158人,期权数量由原897.00万份调整为709.00万份,注销188.00万份。
15、2020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4.5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6、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5人调整为233人,期权数量由原1,694.04万份调整为1,684.44万份,注销9.60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8人调整为150人,期权数量由原461.65万份调整为416.65万份,注销45.00万份。
17、2020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00.1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8、2020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12月20日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1,708,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000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据此,公司决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9、2021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7.74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至10.16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3人调整为211人,首批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9,505,859份调整为8,827,859份,注销678,000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0人调整为142人,预留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3,370,472份调整为3,210,472份,注销160,000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鉴于曾菊香等22名首批期权激励对象,蒋云云等8名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3人调整为211人,首批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9,505,859份调整为8,827,859 份,注销678,000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0人调整为142人,预留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3,370,472份调整为3,210,472份,注销160,0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彭金花女士、谢友国先生为公司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彭金花女士及谢友国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监事津贴体系,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薪酬标准并参照同行业薪资水平,本公司同意将监事津贴由税前3,000元/月调整至税前4,000元/月。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职工代表一致认为:综合考虑职工代表监事所需承担的职责,具备的品德、素质及能力,在公司任职年限及对公司的忠诚度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认真审核,与会职工代表经记名投票选举余孝云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任期起始日期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起始日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9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8,000元/月调整至税前9,000元/月。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函。
二、监事津贴调整情况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10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五十二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95)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93)。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2、4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8月26日(周四)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27日(周五)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鲜、李洪涛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一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