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附件1)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moe_ghjc@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根据申报要求和实际申报情况,创建申报账号,组织申报者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者登录申报平台,按要求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教材电子版统一由相应出版单位上传。同一种教材,各申报者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一。
(五)选择通过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教材,由对应的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组织进行初评后,并在12月21日前报行指委办公室汇总后,分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审核专家完成本地直接申报教材的初评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地限额推荐教材,行指委、教指委推荐教材,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教材进行复核,并确定推荐报送名单。各省推荐报送名单须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拟推荐教材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并同步在申报平台完成材料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2.各初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谨、科学、负责地组织初评推荐工作,严守廉洁和保密工作纪律。推荐报送工作结束后,须据实撰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写明组织申报情况、推荐工作程序及过程、评议或表决情况等,并留存完整档案。
(二)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应报送所有推荐教材的纸质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推荐单位应报送拟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份)。
3.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4.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moe_ghjc@163.com,纸质版连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寄(送)。
(三)时间要求
1.2021年12月10日起,开通网上申报平台,各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本地、本校或本行业领域内国家规划教材网上申报填报工作。
2.2021年12月28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填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样书等至推荐单位。
3.2022年1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限额,在申报平台上完成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将全部纸质材料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四)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材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组织公示的相关机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相关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吴智兵010-66096266,董振华010-66092162。
2.教育部职教所。马建华010-58556759、,刘义国 010-58556712、,moe_ghjc@163.com,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邮编:100029)。
3.教育部行指委办公室。林绿珂、苗林波,010-57519078、010-5751953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A座922室(邮编:100039)。
4.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杨京峰 。
附件:1.“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docx
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
3.“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x
4.“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推荐限额(分送)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
点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详情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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