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 魏金金)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官网获悉,2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通知提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农耕实践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传统农业系统,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传承发展我国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价值。(二)具有明确的核心保护要素和核心保护区域。(三)具有特色鲜明的传统农业产业和农耕技术知识体系。(四)具有以农耕为基础的传统乡土文化。(五)具备可持续保护传承的社会基础。(六)存在消亡的风险。其中明确提到,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历史至少100年以上,在重要农业物种起源传播、重大农耕技术和制度创新推广中有着重要意义,彰显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价值追求,至今仍具有较强的生产功能,对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福祉等起着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申报程序,依次为县级申报、省级推荐、评议公示、制定规划、认定公布。据悉,项目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鼓励同一区域同类遗产联合申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原则上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公示无异议的候选项目,由申报主体依据评议意见和相关要求编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后续农业农村部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实地调研候选项目,结合规划编制质量、现场考察等情况综合评估,认定并公布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通知明确,各地要准确把握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审核相关材料,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推荐符合条件、代表本区域农耕特色的项目,避免盲目申报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申报过程应注重面向当地群众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理念,增强保护意识和文化自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在全面乡村振兴中展现时代风采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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