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思想政治情况:对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者按资格审核不合格计算,取消报考资格;
②社会工作情况(≤5分):只计算个人近3年社会工作情况。担任各级学术协会委员计3分、担任校研究生会(学生会)干部或班委计2分,未列入情况由资格评审小组讨论执行;
③个人获奖情况(≤15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只计算个人近3年获奖情况,所获奖项需为第一完成人。
(1)获国家级奖项计6分/项;
(2)获省级奖项计4分/项;
(3)获市级或校级奖项计2分/项;
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竞赛按国家级计算,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区域性竞赛按省级计算,福建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竞赛按省级计算。
其他项目的奖项由资格评审小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提问答辩,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学术诚信、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2.学术水平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考核时间1-3天。按百分制计分,结构如下:
(1)科研汇报及答辩(40分):考生准备8-10分钟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既往科研经历,博士研究生科研规划及预期目标等,考核小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专业知识、研究前沿等掌握情况。
(2)科研思维考核(25分):根据给定课题或阅读文献,给出科研设计要点和技术路线图;
(3)英语能力考核(15分):英文文献阅读、翻译、解读;考生根据给定话题用英语进行介绍;专家自由提问,英语对答。
(4)实践技能考核(20分):临床技能操作或实验技术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操作或口述步骤、原理的方式考核。专业学位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临床技能操作。学术型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实验技术操作或软件掌握情况。
(三)录取原则
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肿瘤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
本考核细则由福建医科大学肿瘤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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