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称中一般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或“万能型”等字样。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可通过中国保险协会网站www.iac“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查询。(不能以保险销售机构及业务员等对保险产品性质的解释作为填报依据) ——单位统一为职工购买的或他人购买的,以填报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需要填报。 ——要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而不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填写“保单号”而非“投保单号”。 ——不要遗漏缴费期已满,但保单仍然生效的保险。 ——填报金额时,应填报累计缴纳保费投资金,比如每年缴纳2万元,已缴纳5年期满,那么今后每年填报都要填写10万元。 ——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使用手机下载“金事通”APP辅助查询。
关于经商办企业
经商办企业情况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 认缴有增资的情况,也需报告; 未实际出资、未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异常)、代持股份、持有内部职工股或已吊销未注销的企业均应填报; 已经转让股权、撤资,但在市场监管部门未完成变更登记的,仍需要填报,可在备注栏说明相关情况; 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企业的,投资企业情况需要填报。 在填报经商办企业内容时,除了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沟通外,也别忘了和亲家多沟通联系,确认是否存在帮儿媳或女婿注册过企业的行为。 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微信小程序、“企查查”“天眼查”等手机APP进行验证,确保做到查漏补缺,万无一失。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之外,以下Tips不能大意:
1.“报告日期”与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情况等多个报告事项有直接关系,须精确到日。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应职务等,无论企业是否实际运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出资或实际参与管理分红,都需要在从业事项中填报任职情况。 3.涉及在企业或社团兼职情况、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及能否正常工作情况、上次填报以来组织函询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说明情况等等,这些都可以填在表格最后关于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4.表格填写要规范,报告表中填报金额的都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需注明币种。涉及“有无此类情况”“有无变化”的,按照说明要求划“√”。 5.如果填报过程中有疑问,请多阅读说明材料或咨询组织人事部门。如不确定往年填报内容的,建议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同时建议每年填报完成后,将本人报告材料复存备查。填报过程中对经咨询后仍把握不清的,建议按照“存疑就报、能报就报”原则掌握,应报尽报,以免造成漏报。 6.最后,填写完成,在承诺下方签上本人姓名,呈报单位(地区)主要负责人审签,负责人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发现错填漏填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抽查核实工作中,对领导干部以不清楚不理解政策规定、填报时没注意不小心等为理由开脱漏报瞒报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采信。一定要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郁芬 徐睿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