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排名全市第一,关键节假日均客流破30万,国庆黄金周期间总客流量超过210万人(次),全年客流量超5000万人(次),天一和义大商圈成为宁波市第一个百亿商圈。
面积:平方米 金额 万元
天一广场近三年整体租金情况:
商业地产近三年业绩情况:
(二)水泥建材
因环保要求升级、能耗双控、宏观调控等原因,水泥板块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近三年公司水泥产量为:2019年560.94万吨、2020年502.22万吨,2021年381.23万吨。近三年水泥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19占比70.03%、2020年占比79.93%、2021年占比60.25%。公司的水泥板块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年生产水泥能力490万吨。
科环公司:因环保要求升级,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回转窑在2020年12月28日关停,目前仅保留粉磨系统(将于2022年8月底搬迁)。
“年产200万吨粉磨系统搬迁项目”预计在2022年8月投产,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021年,浙江上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参股科环公司下属甬舜公司21%的股权,有利于确保200万吨粉磨项目建成后的熟料供应。
为充分利用科环公司的产能指标,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
蒙自公司和新平公司:因“能耗双控”限产,开工不足。
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5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股权划转已于2022年3月完成。富达建材将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附:水泥板块近三年产量、营收、净利润图表。
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金驼铃物流、甬昆科技,金驼铃物流股东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年7月8日“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同时注册成立了富达金驼铃昆山分公司)。其中宁波富达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实际拥有68%的表决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燃料油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煤焦油、渣油、沥青等产品的采购与销售。2021年9月,富达金驼铃完成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及增资工作。因疫情管控、政策审批等原因,原定2021年12月31日投产的30万吨燃料油深加工项目,预计延期至2022年7月投产。
富达金驼铃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份开始运营。2021年度,采购燃料油13.98万吨,销售燃料油9.71万吨。营业收入3.89亿元,利润总额0.30亿元,净利润2,238万元,完成了2,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投资合作协议》的执行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也为公司在新疆拓展资源性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打下基础。
随着富达金驼铃公司贸易业务的正常化,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度将逐步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23.4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利润总额6.17亿元,同比下降1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亿元,同比下降1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降5.59%。实现每股收益0.24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334%。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5.9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2.9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9.56亿元、投资性房地产11.06亿元;负债总额6.92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9.96亿元,资产负债率16.13%,分别比年初增加1.45%和减少0.17个百分点。
2、产业板块简况
(1)商业地产:2021年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41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3.10%,其中租金收入3.51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75亿元,托管收入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94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62%),净利润2.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59.71%),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5.10%、21.81%和21.93%。调整上年疫情减免影响后,分别比上年分别增长2.26%、0.10%和减少0.23%。
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6.40%。
(2)水泥建材: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81.23万吨,完成营业收入14.1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25%),实现利润总额2.66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3.09%),净利润2.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30.13%),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4.09%、24.63%、27.56%和28.80%。水泥销量同比减少120.99万吨,即下降24.09%,综合市场及价格影响,水泥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72亿元,即下降20.95%;另子公司科环公司本部因窑系统关停污泥处置业务停止,故同比减少污泥处置收入0.90亿元。
(3)燃料油贸易: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实现运行。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燃料油9.71万吨,完成营业收入3.89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6.65%),实现利润总额0.3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9%),净利润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2.48%)。
3、管理情况
(1)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等8个制度,新增《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治理”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对需完善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公司重视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特长与互补性,特别在独立董事选择上,坚持选择社会口碑好、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各专家在专业背景上充分互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明确要求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学习信披相关的政策法规。涉及披露的事项,有明确和严格的流转程序。专题组织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包括控股股东董监高、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公司关键岗位、公司职能部门的学习,并在公司网站、宣传窗、专栏积极宣传。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理念深入人心。
(2)注重回报,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积极保持与投资者、金融中介、财经媒体的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日常接待,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努力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0.22元,现金分红3.18亿元。
公司重视舆情管理,落实专人监控相关舆情,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组织召开投资者网上接待会,专线接听投资者来电,解答市场关注的问题。
(3)加强现有产业的整合提升,提升经营质量
广场公司直面宁波城区大体量商业项目相继开业带来的白热化竞争,积极应对招商难、运营难、营运成本不断加大等诸多困难,重构天一·和义商圈形象,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优化升级目标,通过局部硬件改造升级、品牌升级、管理升级等举措,全力做好业绩提升和商圈品质提升。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保持“席地而坐”高标准监管力度。
推进水泥产业整合,科环与上峰水泥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有效利用产能指标为科环公司增效;积极争取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因政策原因而关停的相关政策,尽可能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同时为有效安置员工,决策实施200万吨粉磨站项目。
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4)积极拓展新产业,努力谋求新发展
充实产业拓展人员并形成工作机制,研究并购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寻找合适并购标的。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成立“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料油贸易业务,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已完成,哈密金运主要在建项目为“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7月投产。
(5)不断规范三会运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依法组织召开董事会7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各类议案顺利通过,规范召开了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全体董事在年度内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对监管部门要求事项实施监督,并出具相关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时召开会议,对各自分管事项展开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推荐,会议由监事蔡晨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04.8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净资产359,780.94万元的1.0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蔡晨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08)》。
八、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的健全。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无内幕交易、非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职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允。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等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739万元。股权作价以审计确认的哈密金运公司全部资产(其中核心资产为在建工程)、负债为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评估核准价收购,已取得有权机构的评估核准,完成工商过户登记。上述资产(股权)收购的决策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收购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政府防疫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本公司鼓励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及会场人数上限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控措施。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望支持和理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8经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次监事会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6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386098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以2022年4月19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 其他事项
1、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5、本次会议为期1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6、特别提示:为配合当前政府防疫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本公司鼓励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及会场人数上限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控措施。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望支持和理解。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4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至04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4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总裁马林霞女士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邱妘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
财务总监甘樟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至04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uda@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邮箱:fuda@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钟建波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2022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599,02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238,489.9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23,84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24,085,841.16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17,953,035.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147,44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61,310,267.75元,结余6,837,178.70元结转下期。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就2022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亿元,其中:
(一)202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个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建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
(二)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无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三)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计划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四)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科环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科环”)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
(五)2022年度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0.10亿元。
(六)截止2022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七)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担保是为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的担保,同意董事会提交的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2-006)》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决议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5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和费用定价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07)》。
十二、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已单独审议的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给关联方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服务费用;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704.8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净资产359,780.94万元的1.03%。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事前审议并认可。本次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钟建波、马林霞、王海雄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朱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朱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朱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拟补选张建军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规且具备资格,同意提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2年4月20日(周三)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0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
会议议题: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7、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关于补选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9、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1续聘财务审计单位 9.02续聘内控审计单位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
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2-009)。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建军,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97年参加工作,毕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1997.7-2003.3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职员
2003.4-2005.3宁波城光天然气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2005.4-2006.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2006.5-2007.4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2007.5-2008.12宁波兴光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1-2020.5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6-2020.7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2020.8-2021.8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21.9-至今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