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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申报人审批人】关于公布破产管理人扩大第二次审查名单和书面审查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04-09 00:21: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5.在线考核要求

本次书面考核采取计算机在线作答及远程监考方式。参考人员需为该机构已经报名的破产团队成员,否则无法上机登录操作。参考人员需本人于登录时即时拍照,系统将与该人员报名照对比进行登录验证,考核结束后全美在线公司将启用公安部门身份证比对通道再次进行身份核验。请准备带摄像头及音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用于参加在线考核,另准备一部带摄像头的手机、PAD用于同步视频监考(设备配置详见报名网站)。参加书面考核时计算机系统将对该台设备进行锁屏,仅展示作答页面,考生应确保环境整洁,桌面没有任何其他物品,并根据要求将考场环境录入监考监控视频范围内。

全美在线公司将配备专门人员进行远程监考,并在后台同步保存监考数据记录,报市高院、市司法局备案,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该考生成绩,并在其所在机构最终权重分基础上另扣1分/人次,同一机构出现3人次(含)以上作弊情形的,取消该机构本轮书面评审资格。

6.考核分数评定

根据《公告》,每个申报机构的破产案件办理团队所有成员均应参加书面考核,自然人管理人均应参加书面考核,书面考核成绩以机构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团队成员全部参加考核的,在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加2分。鉴于部分机构所申报的团队成员中,有部分不符合要求,如将不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申报、将兼职人员申报、将外地分所人员作为本机构人员申报、将总所人员作为本机构人员申报、申报后截止本轮考核前该团队成员已离职等(有部分机构存在上述情形,但因为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已经达到该项分值上限,因此并未扣分),上述不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参加考核,若经核实有隐瞒真实情况参加考核的,取消该人员得分,并在该机构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扣2分。

请本轮入围机构核实团队成员最新情况后进行在线报名,除上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外,所有在第一轮评审已申报的团队成员均需报名,最终参加考核比例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占该机构报名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入围机构报名的团队人数少于《公告》附件3第5-8条标准的,扣除第一轮评审相应得分,并在本轮书面考核该机构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扣2分。

市高院、市司法局将于9月上旬公布入围机构及自然人第二轮书面考核得分,并根据第一轮、第二轮综合评审得分,公布进入第三轮面试名单。

三 其他事项

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外,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联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

市高院 胡晓萌(63080000*5211)

市司法局张弦(24029143)

举报电话:12368

附 件

1.第一轮评审得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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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围机构(含自然人)报名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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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面考核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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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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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

责任编辑|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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