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单位如何增加固废排污许可内容,需要等待排污许可相关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出台。
而对于目前尚未颁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行业而言,在新固废法实施之前,存在提前申报固废排污许可信息的可能性。例如,2020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通用工序之工业炉窑、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等五大类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均已经将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纳入其中。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即可以按规范要求将固废一并申报。排污许可证中涉及固废部分的企业义务,等到9月1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后企业再具体执行即可。
【注】2020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5项国家环保标准具体包括: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1123-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
2.新固废法中增加产废单位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规定。
(新固废法第3条、38条、68条)
实际上,清洁生产审核并不是个新制度,《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早有要求。根据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 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目前,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实施名单式管理,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批定期公布。新固废法中明确提出产废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本文认为,随着新固废法的施行,以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订,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企业范围会进一步扩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标准会进一步加严。无论从全球来看还是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来看,绿色经济是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在清洁生产上早做打算多下功夫,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占领行业制高点。
3.明确提出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新固废法 第 66条)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这是一种生产者对产品“从生到死”负责的全程性要求。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首次提出是2016年。根据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在综合考虑产品市场规模、环境危害和资源化价值等因素的基础上,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目前落实较有成效的是铅蓄电池产品。2019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
新固废法基于近年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情况,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产品范围由国办发〔2016〕99号文中的“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四项修改为“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三项。但同时用“等”字,为未来扩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产品范围预留出了空间。
新固废法规定,对于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要自建或者通过委托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
五
与生产型企业紧密相关的其他固废管理要求
1.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由目前的环境主管部门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的规定。(新固废法第18条)
2.关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的环境管理要求。(新固废法第六章及第112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定。(新固废法第99条)
4.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转让给他人使用限期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生产工艺的规定(新固废法第33条、第102条。第109条)
5. 新增跨省转移固废进行利用备案的规定(新固废法第22条)
6.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规定(第24条、第25条)
7.实验室固体废物的管理(第73条)
8.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新固废法第65条、第68条、第105条)
9.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一次性用品的限制(第69条、70条)
10.关于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规定(新固废法第18条、第29条、第66条、第102条)
结语:
从重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到法律层面首次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诉讼制度,新法规定的每一个固废管理要求,均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对应,几乎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许多新规定也将对部分行业带来革新性影响,因此,学习领会新固废法应当成为企业的必修课。
希望相关 企业或个人能从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否则不但损失钱财,还要被抓!伤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