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渠道申请领用发票或代开发票,并选择邮政领取服务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加强辅导,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领用开具或申请代开电子发票。
(十八)优化暖企措施助力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加强“银税互动”精准服务,协助相关企业及时获得银税互动金融惠企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十九)积极落实快速响应机制。通过“有问题请找我”专项行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群等多种渠道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市场物资供应、餐饮旅游服务等小微企业的涉税诉求,及时将解决意见反馈纳税人缴费人。
(二十)多途径开展宣传辅导。通过网站、微信、税企群、电话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宣传辅导,做好组合式税费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办税服务相关的通知公告,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业务。
【全媒体记者】陈萍
【通讯员】吴君玲
【作者】 陈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