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玉霞,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琼,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过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0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2-026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91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20万元(合计950万元,已支付30万元)后实际收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35,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发行可转债会计师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合计198.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51.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9]33140005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4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12,5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3元,共计募集资金 599,999,902.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264.15元(不含税金额,另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20年5月8日支付不含税价款471,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1,509,336.22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法定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5,481.93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8,662,156.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1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181.4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8万元。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86.9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968.4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6万元。
本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346.0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3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314.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2万元。2021年度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7.75万元,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5万元,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2.66万元,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8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74.13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0.44万元和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73.9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774.13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0.44万元和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73.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2万元。
本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53.82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2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527.95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0.44万元、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73.90万元以及中介机构验资费用5.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4万元。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2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归还33,030.00万元(其中31,880.00万元系2020年度补充的流动资金在2020年度归还,1,150.00万元系2021年度补充的流动资金在2021年度归还),尚有20,350.00万元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81.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0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2-019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55,378,210.8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193,022.96元。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517,372.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351,737.2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7,122,197.13元,减2020年度分红6,451,948.40元,公司2021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415,835,883.79元。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1年报告期末总股本498,818,89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708,000股)后的总股本492,110,8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3,952.20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是在肯定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2-020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6日,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今飞亚达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沃森制造(泰国)有限公司和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15,700万、57,000万、4,300万和5,000万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43%。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有效。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今飞亚达轮毂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1月9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938号
3、法定代表人:葛炳灶
4、注册资本:1,654.90万元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期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轮毂及组件、模具生产、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二)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2、注册地点: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义东快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葛炳灶
4、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期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摩托车轮毂及配件(除摩托车发动机)、模具生产、销售;电动车车轮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三)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1月30日
2、注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
3、法定代表人:赵柯
4、注册资本:30,165.00万元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期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轮毂及组件生产销售、机械模具开发、设计、制造;重熔用铝锭及铝制品加工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四)沃森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2、注册地点:泰国曼谷市塔林尘区邦坡隆分区巴南伽仲通巷39第67号
3、法定代表人:胡志刚
4、注册资本:20,000.00万泰铢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期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类型汽车及摩托车配件
7、主要财务指标:
(四)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
2、注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四屯村
3、法定代表人:赵柯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期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摩托车轮毂及配件(除摩托车发动机)、模具生产、销售;电动车车轮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可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运营。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9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47.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2-022
证券代码: 128056 证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在同花顺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参加,具体方式如下:
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总经理张建权先生,董事会秘书葛茜芸女士,财务总监朱妍女士,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保荐代表人蔡文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所需了解的情况和问题一并发送至邮箱jfkd@jin。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2-021
今飞转债: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交易情况概述
1、根据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今飞凯达”)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商贸”)、浙江今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机械”)、江西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丰”)、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锦鸿”)、浙江今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产业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葛炳灶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正元商贸系于2003年8月15日在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49706U;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东方国际复合社区双塔综合楼1栋西22F室;法定代表人:陈冰;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票据经营;油漆、稀释剂(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电设备(除汽车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五金电缆、金属材料销售;注塑产品加工、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元商贸总资产540.96万元;净资产57.53万元;营业收入619.29万元;净利润-24.9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元商贸的经理及实际控制人陈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炳灶配偶冯红之姐妹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正元商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关联方信用良好,截止目前合同执行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二)浙江今飞机械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今飞机械系于2018年9月13日在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702MA2DF0LR9H;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西路199号401室;法定代表人:葛炳灶;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今飞机械总资产39,863.1万元;净资产7,956.52万元;营业收入16,615.13万元;净利润451.1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今飞机械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炳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今飞机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履约能力良好,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江西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江西金丰系于2020年9月15日在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9AMAW01;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丰实路以西地块;法定代表人:楼国兴;注册资本:1,26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金丰总资产6,043.26万元、净资产2,148.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8.8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金丰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葛炳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江西金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金丰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四)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富源锦鸿系于2019年8月1日在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MA6P0E3C61;住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四屯村;法定代表人:楼国兴;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废旧金属(不含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购、加工、销售;铝制品加工;铝灰、铝渣综合利用;铝合金销售;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源锦鸿总资产36,537.97万元;净资产650.19万元;营业收入92,301.25万元;净利润-221.9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源锦鸿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今飞控股,富源锦鸿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炳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富源锦鸿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 浙江今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今飞产业园系于2020年4月30日在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2HTEQ83Q;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蟠区块规划纵四路东侧、规划横六路南侧、规划横七路北侧(飞扬小镇内);法定代表人:葛炳灶;注册资本:1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今飞产业园总资产39,940.31万元;净资产10,944.89万元;营业收入283.28万元;净利润-667.3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今飞产业园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今飞控股,今飞产业园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葛炳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规定,今飞产业园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 履约能力分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向正元商贸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2、公司向今飞机械采购设备时,具体设备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采购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付款安排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协商确定。
3、公司向江西金丰销售材料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销售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4、公司向富源锦鸿销售材料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销售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5、公司向今飞产业园承租房屋,租赁期限、价格、要求等由双方租赁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付款安排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协商确定。
6、公司向江西金丰出租厂房、设备,租赁期限、价格、要求等由双方租赁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付款安排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人签订相应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拟与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今飞机械有限公司、江西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今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拟与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今飞机械有限公司、江西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今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上述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保荐机构对今飞凯达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