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能力。对联合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含)的国际/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2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校企协同创新项目: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出创新需求、先期投入经费,联合知名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等,强化校企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和产业化。该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15%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国家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在蓉创新主体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外合作项目)按10%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国家科技奖励项目配套资助按国家奖励经费1:1比例配套资助。
项目申报实行“全程网办”
让科研人员“一次都不跑”
《管理办法》还明确,可建立项目自筹资金可追溯制度,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部分。同时,为鼓励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管理办法》明确合作单位可为市域外单位。
《管理办法》还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营造青年科研人员成长环境。
据悉,《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3日生效实施,目前,成都市科技局正在编制指南,预计将于近期通过成都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平台等多官方渠道对外公开发布。
为确保科研人员有足够准备时间,待指南发布之后,申报时长为50天。同时,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实行“全程网办”,让科研人员“一次都不跑”。
红星新闻记者 彭祥萍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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