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缴纳车辆购置税但未办理退税的,2021年1月1日后退还已缴税款。
“挂证”执业药师将被纳入“黑名单”
《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过渡期内,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化妆品标签禁止暗示有医疗作用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证有效期5年;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等。
累计收入不超6万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资料图 中新经纬熊思怡 摄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许可证,应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长江干流等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巩固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成果;确保2020年12月15日前捕捞渔船全部封存管理、分类处置,应退尽退、不漏一船;确保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到位,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一人,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
地方性新规
北京可“扫码”就医结算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北京将于2021年1月1日启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可不必再持实体社保卡,扫码即可就医结算。届时,北京将成为全国首座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费用类型的城市。下一步,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还将逐步由线下拓展至线上,甚至通过“刷脸”也可以进行就医结算。
上海推广“健身卡七天冷静期”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发布,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推广使用,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七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全额退款。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
山东: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公交、优先就诊
山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地域,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江西七项医保内容全省统一
江西省发布《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从2021年1月1日起,经过3年协同努力,在全省构建起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规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广东:不得出售、泄露快递用户信息
资料图 中新经纬张澍楠 摄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快递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快递用户信息泄露的,企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用户信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加大对骚扰电话治理力度
《河南省电信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识别和拦截能力,加大对商业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的治理力度。
福州将实现落户“零门槛”
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凡具有福州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