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有2年以上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人月均薪酬不低于2万元。
4.申报单位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自筹经费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5.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
(2)主板上市企业(包括科创板)。
(3)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省认定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
(4)建有无锡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5)上一年度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五)创业人才(培育入库)
1.申报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申报人在澄初次创业,企业注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以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等职务。
3.申报人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申报单位主导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先进性。
5.申报单位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规范的财务制度,企业运行正常。
*具体申报条件以通知为准
四、申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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