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拥有和实施情况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开展版权工作的措施、特色等;
(三)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版权管理规章制度,版权管理机构设立证明文件;
(五)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较多缩小复印);
(六)著作权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包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销售合同或销售报表、产品销售应收款明细、纳税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纳税表彰文件等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著作权质押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八)国家、省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认定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版权类资质证书等;
(九)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版权行为的声明;
(十)关于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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