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自此,南城街道所有临时管控区均已解除,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具体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执行。
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倡导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三天三检”。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7号)
根据当前万江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8日起,万江街道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01
调整部分风险区
(一)以下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①万江社区万龙路125号万龙公寓、123号无忧公寓;②简沙洲社区坝新路105号安怡居小区3栋;③简沙洲社区虾公坎连新路15、16、17号。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低风险区非必要不离开,确因工作、就学、就医等需要离开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方可出行(黄码人员需转绿码后通行)。
(二)临时管控区
1.解除“滘联社区全域”临时管控区;
2.调整临时管控区范围:“万福路—万福兴隆路—安居街—爱民街—龙屋基路—龙屋基横街—东江南支流南面—东堤路—村头街—村头园村街—教育路(除高风险区外)”调整为“万龙路-袁屋基街-袁屋基街九巷-新风家园南侧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如图示)。
02
调整防疫措施
1.学校有序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分批有序复课(具体以街道教育部门通知为准),学校需做好师生管理及健康监测。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培训。
2.堂食服务限流50%。全街道经营性餐饮场所以及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以上风险区域及防疫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请广大群众、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决定和命令,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清溪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2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18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浮岗村新围小组;
二、香芒西路北侧浮岗村光朗小组;
三、浮岗村易富小区;
四、谢坑村新寓街东南侧临时管控区。
至此,清溪镇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具体防控措施按省市防疫要求执行。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外市来(返)莞人员请主动通过“i莞家”或电话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进行核酸“三天三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东坑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32号)
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21:30时起,临时管控区一:东兴西路197号-东兴西路187号-东兴西路193号-兴德路东坑段32号合围区域(除原来划定的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二:兴德路东坑段94号102-兴德路东坑段100号102合围区域(除原来划定的高风险区),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后,相关区域按市镇相关通告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号)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做好我镇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继续实施“落地检”,旅客、货车司乘人员、自驾车司乘人员等从外市来返莞后主动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莞后需通过“i莞家”或“粤省事”进行自主申报,抵达后及时落实核酸“三天三检”。
二、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养老机构、母婴机构等实行探访预约管理和实名登记。建设工地、农贸市场每周定期核酸抽查,外市来返莞的工作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上岗,其中外省来返莞人员还需完成“三天三检”后方可上岗。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密闭经营场所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游泳馆、桑拿按摩(SPA)、沐足、养生馆(理疗馆)的从业人员和顾客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进入,行程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或红、黄码人员不予接待,发现红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社区。
三、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哨点监测工作。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必要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市民群众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愿检尽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各医院严格实行住院病区24小时封闭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落实“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制度。
五、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长安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 | 东莞日报官微综合各镇街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