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建管委审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其它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咨询受理: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静安区
一、补贴名称
静安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静安区,信用记录良好且对区经济发展有所贡献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返岗的。原则上每辆车乘车人数不少于20人。
四、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2月6日至6月30日期间(含2023年6月30日),向区就促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时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静安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表1);
3.静安区申报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名册(表2);
4.租车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含:租车单位、车辆信息、租车时间段、乘车人数、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租赁金额等;
5.租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就存疑情况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请扫描二维码)
2、材料审核
区就促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3、结果公示
对于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册与补贴金额,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受理部门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万荣路908号
电话:56705308
七、其他
本操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徐汇区
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一、扶持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徐汇区,信用记录良好且对徐汇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
二、扶持内容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区内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扶持流程
(一)企业提出补贴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2、返岗外来务工人员花名册;
3、返岗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4、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5、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徐汇区的租车服务合同(需明确包车单位,出发地,到达地,发车日期,车辆数,费用等,原则上每车不少于20人)及发票复印件。
(二)企业向区商务委、建管委、文旅局、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交区人社局复核并进行公示,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补贴的决定。
(三)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报送的审核资料,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092222*356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长宁区
一、补贴对象
对本区劳务协作、邮政快递、重点工程建设、电商平台等领域重点企业包车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辆车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集中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人数不少于20人。
四、申报材料
1、《长宁区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附件:长宁区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2、《长宁区申报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花名册》(附件:长宁区申报员工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花名册);
3、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并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4、返岗人员社保缴费记录;
5、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五、补贴受理、审核
(一)申请
申请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劳务协作方式转移就业的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朱老师 22050739。
本市重点监测的电商平台企业向区商务委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刘老师 22050815。
邮政快递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向区建管委(区交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联系人:成老师 22050546,解老师 22050514。
(二)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公示
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区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拨付
区人社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报材料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收到区人社局资金拨付申请后,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普陀区
节后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补贴对象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以及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农村劳动力来沪就业的企业。
2、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普陀区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或企业租用大巴车组织普陀区对口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返岗的,可以申请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每辆车一般不少于30人)。
3、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租车、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受理、审核方法
(一)受理窗口及期限
受理窗口: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宁夏路627号)
咨询电话:62166156
受理期限: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报,企业申请时需报送的资料如下:
(1)乘车花名册、发票(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普陀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普陀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docx;
(3)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的企业需提供《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备案表》组织对口协作地区劳动力包车来沪备案表.docx。
2、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三、其他
(一)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包车返岗并申请补贴。
(二)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三)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及节后返岗补贴
一、补贴期限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
二、补贴对象
在区建管委依法报建受监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一线务工人员(含工地管理人员)。相关人员需在工地实名制系统登记,并完成工地实名制系统签到。相关工地需在2022年11月底前正式开工,且现场作业人数不为0。
三、补贴标准
(一)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7日,在补贴期限内,当日实际施工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给予在岗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补贴按日计算、一次性发放。
(二)2023年2月5日前返岗复工人员到达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60%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返岗人员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限
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等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区工程建设项目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xls;
2.《稳岗留工及返沪务工人员明细表》附件2:稳岗留工及返沪务工人员明细表.xlsx。
五、审核流程和资金发放
(一)审核流程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完成初审。初审完毕后,于申请时限内报区建管委,由区建管委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系统对申报是否符合补贴发放要求进行终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国库管理规定向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应立即向一线从业人员发放完毕,并提供相应的发放凭证。
虹口区
一、补贴对象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复工的本区注册企业及本区区级在建重大工程项目,或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劳务协作输出地。其中,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需经区人社部门同意。
二、补贴条件
1、组织“点对点”包车返岗的外来员工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工伤保险。
2、返沪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以大巴发车时间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备案
1、在2023年1月28日(含2023年1月28日)前,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或邮箱向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企业点对点返岗备案”,填报“虹口区交通返岗补贴备案审核表”(点击链接: 下载);劳务协作输出地通过微信小程序或邮箱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企业点对点返岗备案”。
2、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备案审核及汇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务协作输出地进行备案审核及汇总。
(二)申报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企业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可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交通返岗补贴。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虹口区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点击链接: 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客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4、返岗员工名册(点击链接: 下载)
5、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还需提供对口地区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三)审核
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实是否为属地纳税企业、申报情况是否真实,核定员工返岗情况、包车数量、载客人数等,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汇总至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用工登记等情况,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报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虹口门户”网站公示补贴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
公示结束后,按照《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实施意见》,通过专项资金拨款流程落实资金。
四、其他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政策宣传、企业排摸、备案、审核等工作。
2、企业可以通过hkrs2020@163.com邮箱提交备案审核和补贴申请,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企业名称(劳务协作地区名称)+返岗交通补贴备案(或申请)。也可直接通过以下二维码,在小程序上提交备案和补贴申请。
3、各申报企业或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应做好“点对点”包车返岗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须如实申报返沪情况,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进行核查工作。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须如数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额,拒不配合的纳入政府部门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5、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015514
区建设管理委:25658229
区商务委:25658337
区投资促进办公室:65953818*602
杨浦区
一、补贴名称
杨浦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工商注册在本区的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三、补贴条件
1、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单辆车不少于20人。
2、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前3个月内至少为该人员按规定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在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后至少为该人员按规定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
四、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含2023年3月31日)向户管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区2023年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2、其他证明材料:租车发票、返岗人员明细(包括返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发地、在沪地、联系电话等)。
(打开链接 ;wdOrigin=BROWSELINK 查看附件申请表)
(二)材料审核
户管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
六、联系方式
区就促(人才)中心:单勇
联系方式:55216816
区投促办:龚佳鑫
联系方式:55805202
区科委:王文苑
联系方式:65675329
宝山区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在本区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或委托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5人(区内多家企业可协作合租)。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租车、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受理、审核
(一)受理咨询方式及时间
受理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咨询电话:56120239
咨询邮箱:40683595@qq.com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助企纾困专栏“2023年政策补贴”进行申报;
2、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附件1)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纳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拨付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三)申报材料
1、乘车花名册(附件2)、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到达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2、《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3);
3、营业执照(如采用合租,参与合租的企业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4、如有需要,请企业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附件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申请企业无需填写)
2、乘车花名册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3、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闵行区
一、补贴范围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在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复工,每车次实际乘车的企业员工不少于20人。
二、补贴标准
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包车组织返岗复工,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需在2023年3月1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四、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闵行区外来务工人员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闵行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包车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包车费用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补贴发放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并由区就业促进中心进行复审,经审核通过和公示结束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至申请企业银行账户。
闵行区受理点:
嘉定区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和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
二、申报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租用大巴车实施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或委托外省市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实施包车跨省“点对点”输送外省市务工人员返岗的本区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本区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逾期视作主动放弃补贴。
各街镇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五、所需材料
1、《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和发票(协议主体即为本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且协议内容须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行驶里程、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企业包车返岗人员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4、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金山区
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
二、补贴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本区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通过租用大巴车实施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
2、委托市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实施包车跨省“点对点”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
以上1、2条件中所涉包车主体应当为本区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受理、审核和拨付
一、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各街镇(高新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园区企业服务部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1:各街镇(高新区)、园区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视作主动放弃补贴。
二、申报流程
1、本区企业向经营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2、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信息汇总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补贴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申请材料
1、《金山区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2);
2、《金山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承诺书》(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3);
3、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和发票(协议主体即为本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且协议内容须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行驶里程、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松江区
一、政策内容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本区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主体
本区企业为申报主体。本区企业指企业登记注册地在松江区,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松江区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享受补贴。
三、申报审核
(一)报备
计划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采取包车(每辆车实际乘车的企业员工不少于25人)集中返岗的企业,可以在2023年1月20日前向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提出报备申请,填报《松江企业节后开展员工集中返岗报备表》(附件1)。
(二)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申报地点: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
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向其中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部申报。
申报材料:
1、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2、《松江区企业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每辆车实际乘车企业员工不少于25人)(附件2);
3、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需提供各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相关说明;
4、企业员工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5、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扫描二维码获取申请材料)
(三)审核
街镇、经开区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四)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拨付
公示结束无异议,向企业发放返岗交通补贴。
四、其他
1、企业要依法、及时申请补贴,确保补贴资金用于组织集中返岗交通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企业非法挪用、挤占补贴资金。一旦发现并查实企业虚报、冒领返岗交通补贴,将责令退还补贴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2、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国家对具体政策措施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松江区受理点
青浦区
一、补贴对象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都在青浦区的企业,通过租用20座及以上大巴车跨省“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且每车实际返岗人员不少于车辆核定载客数50%的,给予相关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
与本区有对口劳务协作关系的省市相关单位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到青浦区企业返岗并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享受返岗交通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外省市劳务协作输出地单位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三、补贴流程
(一)单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3月31日(含2023年3月31日)前向注册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外省市劳务协作输出地单位应在2023年3月31日(含2023年3月31日)前向人员输入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可邮寄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青浦区企业包车返岗补贴申报表》(附件1);
3、《青浦区企业包车返岗员工明细表》(附件2)
(打开链接:;hasredirect=1 下载附件);
4、租车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含:租车单位、车辆信息、租车时间段、乘车人数、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租赁金额等;
5、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租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相关申报表格、复印件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受理审核部门将根据企业用工登记情况核实每辆车返岗员工人数,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发票等审核租车情况,对于部分存疑的情况需要企业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贴公示
经区就业促进中心业务经办部门复核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将通过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原则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企业相关原因。
(点击查看大图)
奉贤区
一、 补贴期限
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补贴期限内,注册在我区的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车次不少于20人),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奉贤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2、《奉贤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人员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包车合同及发票;
5、务工人员社保证明;
6、区人社部门认为应当审核的其他材料;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由实际用工单位确认人员名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方式
符合补贴相关条件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五、资金拨付
经区人社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本区春节返岗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崇明区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补贴对象:注册并经营在本区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或劳务协作输出地(云南临沧)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需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
2、补贴条件:2023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5 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本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 20 人)。
3、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 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二、申请受理、审核方法
(一)受理窗口及时间
受理窗口: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直属企业园区。
受理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前。
(二)受理、审核程序
1、企业向经营所在地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直属企业园区申报(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可快递资料);
2、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直属企业园区于受理后 15日内,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春节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附件 1),报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于受理后 15 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 5 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 15 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三)申请时需报送的资料
1、乘车花名册(附件 2)、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费用支付银行流水资料(合同为 1 月 28 日至 2 月 5 日包车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崇明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 3);
3、外来务工人员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4、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还需提供《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崇备案表》(附件 4);
5、本区劳务公司派遣员工至本区企业或承包本区企业项目的可申请补贴但需提供相关证明,采取项目承包制的,由项目单位出具证明;采取劳务派遣制的,由实际用工单位出具证明。
三、其他
(一)各乡镇、园区要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握该项补贴的审核标准及审核程序。
(二)本操作办法由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扫描识别二维码,企业插入KEY后即可看到崇明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