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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9、哪些情况不予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
答:
(1)应当从其它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发生的照护费用;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10、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范围有哪些?
答:失能(失智)人员入住协议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发生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11、长期护理保险补助如何发放?
答:(1)入住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的,持参保人鉴定结论通知书编码办理入住,只需缴纳按规定应当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费用。长期护理补助费按照护保险政策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给协议机构。
(2)居家亲情护理或接受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的,长期护理补助按天计算,并于次月月底发放上月补助。长期护理补助发放至参保人员银行储蓄账户中。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入住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其他原因停止接受协议机构照护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协议照护服务机构办理出住手续。
12、哪些情况下失能人员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申请 ?
答:
(1)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含家庭病床)期间,不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注:参保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期间,可以同时享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统筹待遇。
13、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有哪些,哪些机构设有失智服务?
答:查询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业务咨询等拨打咨询电话:中国人寿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83821635或中国人保财险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83550001,或通过下载“徐州长护”APP了解更多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