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近两年拥有专利、版权(软件版权)的情况下,得到高科技企业、“小巨人”企业的认可,鼓励创新,包括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模式创新等成果。3、“大雁”
企业(不超过10个)(1)申报基本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化企业;
②近两年入选“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名单的文创企业;
③上年度文化产品出口1000万元以上或文化服务出口5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文化服务企业需登录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填报出口数据)。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中华文化、湖湘文化传播贡献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企业上年度出口总量及增幅;
③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的文化企业。
4、雁阵基地(不超过10个)
(1)申报基本条件
①管理运营机构机制健全;
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③产业链集群企业50家以上的文化园区,或产业链集群企业30家以上且集群企业上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上。
(2)入选竞争条件
①社会效益,包括近三年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奖项、宣传文化主业影响力、社会贡献度等情况;
②经济效益,包括产业链集群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量及增幅、财税贡献情况;
③鼓励创新,包括产业链集群企业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数量,在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填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格式控制在word\PDF\各种图片,后缀包括pdf、ppt(x)、doc(x)、bmp、jpg、jpeg、png】。同时,应向各初审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原则上对照上述条件按属地原则,向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申报;市属文化企业可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2.区县初审。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各区县(市)委宣传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初审通过后报市委宣传部。
3.第三方复审。市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和数据审核评估;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4.部门联审。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基地进行联合评估。
5.部务会审议。联合评估认定情况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审议。
6.社会公示。审议通过的“白名单”企业/基地及重点项目名单在长沙发布、市属媒体和财政专项资金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申报资料
(一)所有申报单位需提交资料
1.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企业申报表;
2.法人代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4.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年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企业信用信息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要求2020-2021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0-2021年税务征信评级证明(要求两年税务征信评级在C档(含)以上)。
(二)申报单位选择提交资料
1.申报单位满足各申报类别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满足各申报类别入选竞争条件的佐证材料;
3.申报“雁阵基地”的运营单位需提供《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雁阵基地产业链集群企业情况统计表》。
五、相关要求
(一)初审单位要对照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条件及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查,对推荐上报企业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
(二)对于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统一申报。
(三)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禁止委托中介代办和虚假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须与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完全一致。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专项财政资金。
六、其他事项
来源丨长沙发布
编辑丨陈娜娜 校对丨罗建勋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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