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工作制度(2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实施方案(试行)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XX市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X人社发(2021)XXX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的通知》(X人社发(2021) XX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工作,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健全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有关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和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促进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符合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医药人员)。
(二)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岗位有数额限制的,在岗位限额内采取量化赋分和评委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不受岗位限制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三、组织机构
(一)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人事的院领导
成 员:人力资源科、医务科、党政办、护理部、科教科、医联体办公室、感染管理科、质量监督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二)职称评定委员会
主任委员:医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院领导班子成员
评委:由评委会成员及专家库人员随机抽取11人参加评审。
专家库成员组成:临床、医技科室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职责:对申请人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进行考评。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申报资格相应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具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4.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5.申报时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6.临床医师、药师、技师、护理等相关医护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及继续医学教
7.完成政府及医院交办的指令性工作任务。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或延缓申报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部门 | 考评结果 | 适用 范围 | 考核周期 |
医徳医风 | 被举报并经査实,收受患者或亲友红包、物品,介绍病人到院外住院、手 术、检查、指定药房购药或私自在外 从事医疗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者 | 党政办 | 査实一次,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级 | 聘任现技术 职称以来 |
被举报并经查实,接受医疗器械、药 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 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 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党政办 | 査实一次,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级 | 聘任现技术 职称以来 | |
医德医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 案、停职审查的。 | 党政办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医疗安 全 | 发生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或因 当事人原因引发重大纠纷的 | 医务科 | 发生一次,延缓申报2年 | 申报初、 中、高 | 聘任现技术 职称以来 |
上年度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病历质控处罚居前三位的个人 | 医务科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上年度出现丙级病历或开具不合理抗菌药物处方达5次以上; | 医务科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或责任事件 | 相关职能部门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业务素 质 | 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护理人员分层 次培训考核不合格,感染管理科组织 的院感知识、技能全员考核不合格的 | 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年度继教学分不达标 | 科教科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中、 高 | 聘任现技术 职称以来 | |
护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结果两次低于90分 | 护理部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综 合 测 评 | 院内投诉累计3次及以上者或被卫健委等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 医务科 党政办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上级部门指令性任务、医院政令或不服从医院派遣的。 | 党政办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未报名参加急诊轮转或报名后不参加的;未按(XX人医〔2021)XXX号)文件要求下基层服务或未完成任务者。 | 医务科 医联体办公室 | 不能申报 | 申报副主任医师 | 申报前 | |
累计病事假超过6个月及以上 | 人力资源科 | 延缓申报1年 | 申报初、 中、高 | 上年度 | |
其他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经医院讨论决定不予申报的 | 党政办 | 按党政联席会决定执行 | 申报初、 中、高 | 聘任现技术职称以来 |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XX市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者,由医院组织参加XX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XX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XX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1.本人申请。由申请人按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填写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并提供申报要求的个人有关材料。
2.部门推荐。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申请人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进行考察,填写部门意见。
3.材料审核。医院人力资源科、科教科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合理性,对保密材料进行妥善处理。
4.医院组织考评。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岗位有数额限制的,在岗位限额内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考评,计算量化得分和评委会考评得分折合分值计算出总分值,由高分到低分最终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分数相同的由党政联席会票决推荐人选)。 量化赋分内容包括资格取得年限、学历、工作年限、科研、论文及获奖情况等。评委会测评分值占30%。
5.公示。人力资源科根据量化评分和评委考评结果统计最后得分,在院内公示5天。
6.公示结束,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最终拟申报人选,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量化评分办法
(一)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按任职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授予时间)至晋升年度末时间
:4/5 为准核算,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每年计2分,。
(二)学历:博士研究生5分;硕士研究生:4分;本科:3分;大专2分;中专及高中 1分;其它0.5分。学历分的计算以国家认可的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
(三)工龄:每1年工龄按0.3分计算。(工龄计算办法,按2006年工资套改计算工龄的口径计算)
(四)科技成果奖:任现任职务以来获合川区级评比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2分、1分、0.5分计算给第一主研人。重庆市级评比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 3分、2分、1分计算给第一主研人;国家级评比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6分、4分、2分计算给第一主研人。
(五)科研项目(以结题为准):任现任职务以来获国家级科研项冃的给第一主研人6 分,合作课题的给第一合研人1分;XX市级科研项目的给第一主研人3分计算,合作课题给第一合研人0.5分;XX区级科研项目的给第一主研人2分。
(六)论文:任现职以来在SCI外文期刊发表文章论著5分/篇,非论著3分/篇;在CSCD 核心库(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当年发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录刊物发表文章论著2分/篇,非论著1分/篇;CSCD扩展库、中文核心(北大版)、中国科技论文 统计源期刊所录刊物发表文章0.5分/篇。
(七)专著:任现职以来在A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中担任主编的5分/本/人,担任副主编的3分/本/人;在B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中担任主编的3分/本/人,担任副主编的1分/本/人;在C级出版社出版专著中担任主编的1分/本/人,担任副主编的0.5分/本/人。
(八)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3分/项;获得省部级继续教育项目的0.5 分/项,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九)担任行政职务:院级领导正职3分、副职2. 5分;科室负责人正职2分、副职1.5 分;主任助理1分;组长0.5分。
(十)申报副高级资格,申报时须测算笔试成绩合格年限,上年度成绩合格,计1分,上上年度成绩合格,计2分。
(十一)进入医院师资库的人员加0. 5分/人。参加医院组织的师资培训超过一个月的加 0. 5分/人。
(十二)其它加减分项目:(加分、减分总分不超过3分/人次)
1.任现职以来受到各级表彰、支医、援藏、援外等加分:
(1)年度考核优秀加0.3分/人次;院级表彰加0.5分/次;局级表彰加1分/次;厅级表彰加1.5分/次;省部级表彰加2分/次;国家级表彰加3分/次。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下发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2)援藏、援外三个月及以上者加3分/人次。
2.任现职以来受院级通报、有明显医疗过错等扣分:
受院级通报(医德医风、劳动纪律、有效投诉、医疗纠纷、核心制度等)扣0.2分 /次;
七、评审办法
1.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需要一般每年组织召开一次。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向评委会述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工作业绩和业务技能开展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职称评定委员会成员根据测评表内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测评打分。
4.评委会测评分值占30%,折合分值结合量化分值一并计算总分数。
5.未出席会议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八、附则
延期申报起算年限为:出现延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从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
医院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可以对医疗、护理、药技、行政后勤设置一定的申报比例和限额,设置原则要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