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起够格的“海归”就可申报了!日前,记者从渝北区人社局获悉,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者等9类留学回国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据悉,凡公派、自费到境外留学,且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或在境外工作后,回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渝工作后3年内,且是首次申报,都具有申报资格。
记者从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了解到,此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适当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在看重学历的基础上,把海外工作经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比如,在申报资格条件中,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据介绍,申报分为个人自主申报和单位考核推荐,相关材料可于今天至明天送到渝北区职改办审核。
临空都市报记者 邓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