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忘记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提问:我们公司有一名职员在申报个税时漏申报了六个月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请问我司应该进行补扣还是让本人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回答:两种选择都可以。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贵司在计算下期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补扣;也可以选择不补扣,而是让员工在次年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