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精神,促进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专业成长,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为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设置
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含高考综合改革及普通高中新课程专题培训项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校园长及教育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及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四个大类。具体申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详见附件1《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一览表》(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另文安排)。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公布申报项目信息。
(二)单位申报。3月31日前,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认真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4)。
(三)组织评审。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现场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另文通知。
(四)公布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正式下达项目培训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22年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立足本地区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结合本单位教师培训工作的学科优势和特点,精心设计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优化培训资源,确保培训质量。各申报单位在设计2022年项目方案时,要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教师队伍发展现状和培训需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设计培训模块、专题和内容,进一步突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方面的内容;注重专家团队的质量与构成比例,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省内外高校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园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每个学科(班)需有2名以上省外高水平专家,中小学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含教研人员、校园长)比例不低于50%;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安排,加大诊断示范、观摩考察、情景体验、跟岗培训等实践性课程比重,实践性课程比例不低于50%;强化训后跟踪指导,提高培训精准性。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申报“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应为具有3年以上承担相关培训的实施经验、绩效评估结果良好的省级教师培训基地、省内高校或远程机构。
2. 市级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实施。
3.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升计划”,重点遴选具有3年以上校园长培训实施经验、绩效评估结果良好的省内高校承担培训任务。
4. 具备资质和条件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根据本单位培训资源和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申报。所有申报单位以子项目下学段、学科(领域)等小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子项目下无小项目的以子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撰写做到对象分析精确到位、培训主题凝练聚焦、培训内容逻辑一致,减少与申报学科领域无关的信息说明。
(四)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以A4纸为标准,封面为白色,内页正反两面印刷,骑马钉装订。如有除申报书内容以外的材料请另行装订报送。申报书封皮项目名称填写要带项目编号,申报书的段落格式不要随意修改,填报内容字体一律用5号仿宋,需要强调的部分可加粗字体。电子版申报书文件名称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为一级法人单位或校级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31日17:00前用EMS快递报送至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教学楼327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电子版申报书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联系人:余江029-62782209)项目申报版块,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科浦(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电话:029-88668692
联系人:邹燕(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
电话:029-85370080
邮箱:spxmbgs@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