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我们从一家公司离职,都需要开具离职证明。为了到下一家公司有一个好的发展,我们都想在离职证明上能体现更多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比如有的员工要求离职证明多开一年,以保证自己待业的那一年不被体现进简历;还有的不想写自己本身的经理职务,要写更高级的总经理职务;有的离职证明上要加上薪资,员工则要求尽可能的往多了填……
很多员工各种纠缠HR,目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开具,甚至风险都帮HR规避好了,写了各种承诺书,不会因为虚假开具而找公司麻烦的承诺书,HR面对离职员工的各种证明诉求,是同意呢,还是同意呢,还是同意呢。。
我认为要非常明确且坚定的表示,离职证明绝非儿戏,不可以随便开,只能如实开具。离职证明作为一份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盖了公章的证明是具备法律效应,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合理性。
一、保证离职证明的真实性是每个HR的职业道德。
如实开具员工的各项证明是企业和各办事人员的责任,作为离职证明是要盖公章的,不管是时间和职位都不能随便任意填写,不弄虚作假,这是每个HR需要坚持的职业道德和原则。
当然HR工作首要任务是需要服务员工的,但是服务员工不是没有底线,不要任由员工提出各种合理无理要求都做出满足,坚持自己的原则,才能更公平高效的服务员工。
二、保证离职证明的真实性是为了防范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离职证明的真实性也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
举例,如果给员工开具的离职证明多开了一年,而公司现在需要辞退这名员工,辞退涉及到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不是也要多赔一年,员工会不会拿离职证明多索要一年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呢。
再如,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职位写销售经理,那么与劳动合同上的岗位写的是什么,两者之间不一致,员工是不是可以拿离职证明仲裁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岗位不对应呢。
给员工省事,可能最后给自己给公司带来无尽的烦忧事。
所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因此,离职证明不能随便开,要如实开具,那些在离职时要求适当美化开具的人也请放过HR吧。
关于离职证明,你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