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笛)毕业生就业、人才调动,如果想了解相应的档案转移及管理问题该找谁呢?据记者了解,市人社局和市公务员局相关业务整合后,想咨询这些问题可拨打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5396688,也可以拨打12333专线。
昨日,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邱丽容执掌12333专线,就“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方面问题接听了读者的咨询。这是市人社局和市公务员局两局合办后,业务整合的一项新举措。人事代理主要包含毕业生就业、人才市内外调动、职称确认与评审、辞职退休等人员档案转移等内容;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档案接转查阅、材料归档、借用档案材料等内容。
咨询问答
问:毕业时,我的个人档案随报到证邮寄到当时公司所在地,但公司说没有收到。现在我回厦门工作了,请问能否补档案?
答:请联系原毕业学校,确认档案寄到哪个单位,如果要补学生档案也必须联系学校处理。
问:我们公司有人离职,他的档案怎么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离职后,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区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离职前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的,离职后档案仍然由原所在人才中心保管,无须再办理转递。
问:我毕业后又读了专升本,档案里的学历怎么变更?
答:后续取得的学籍材料必须存入个人档案。先办理学历认证(可登录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学历认证栏目查看办理流程),然后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函调取学籍档案。收到学籍档案后,市人才服务中心会更新当事人学历信息,同时将学籍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问:已办理就业报到的毕业生,报到证需要存入个人档案吗?
答:已办理就业报到的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存入个人档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持已获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办理落户时需要),市人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同时收取报到证原件存档,当事人须留报到证复印件(办理落户时需要)。如毕业生档案未到达市人才服务中心,可告知窗口服务人员,领取毕业生调档函。
集中报到期间,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市公务员局为代理单位开展一站式报到服务,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复印报到证可在办理报到时一站式完成,不用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