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现对该公告涉及的控股股东减持价格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久芳先生、王怡心先生分别于2008年8月18日、2015年2月11日、2015年6月1日承诺:认购甬成功(本公司重组前证券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日2009年9月11日为起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五年内(2014年9月11日-2019年9月10日),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15元,甬成功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承诺涉及的最低减持价格为控股股东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所做的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实施了三次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需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1、2014年8月,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61,307,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5年6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61,307,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5年9月,公司实施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061,307,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938元/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遵守承诺,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4.938元/股。今后,如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减持价格将按相应比例再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闫国庆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闫国庆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1/3 的比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闫国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闫国庆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闫国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完善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