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
连日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村村主任马卫东为给儿子举办婚宴而辞掉村主任职务一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经过连续多日的立案调查,当地有关部门作出了对马卫东的处理决定。城固县委宣传办相关负责人今天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马某为给儿子办婚宴辞去村支书一事经媒体曝光后,社会反响很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后决定免去马某村党支部委员,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杜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该县宣传办表示,经调查,杜家漕村村委会主任马某在今年10月21日到莲花街道办事处纪委报批为儿子操办婚宴50桌。街办予以拒绝,要求其压缩宴请规模,严控宴请规格和档次。10月28日,马某向办事处党委递交《辞职报告》,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11月4日,莲花街道办事处召开党委会议予以研究。会议决定让马某停止村委会主任工作,村委会工作暂由村支书杜某代为主持。会后,街道办、村领导又反复做马某思想工作,要求其必须按相关规定操办其子的婚礼。
11月17日,马某在本村院场为儿子举办婚宴42桌并设置礼柜,收取礼金37800元,花费6万多元。婚宴用烟酒分别为硬壳中华香烟和泸州老窖酒。据调查,马某认为其自幼家庭贫寒,母亲常年患病,他十几岁就走向社会自谋生路,成家时也未摆酒席,留下了遗憾。自己就一个儿子,经济条件好了,人缘关系广,家族成员多,儿子结婚要招待主动来帮忙的乡亲好友,加之亲家亲戚多,酒席规模就大了。事后,马某进行了深刻反省,认为此事虽于情有理,但严重违反党纪党规,愿意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
11月18日,莲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马某,对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办事处纪委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认为,马某身为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要求,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免去其村党支部委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村支书杜某对本村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监督不够,且在马某发生错误行为过程中制止不力,工作失职,根据相关规定,经杜家漕村党员大会讨论,并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会议批准,给予杜某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杜家漕村村委会正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履行马某辞职的相关程序。“马某的做法反映了部分基层党员,党性不强,组织纪律性不强,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不好的反响,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该县宣传办一位负责人告诉广州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