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某大型连锁超市自查时发现,前员工姜某偶然发现内部网络后台漏洞后,利用工作便利,以退款的方式,监守自盗,窃取价值3000余元的超市商品。8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今年4月,时任某超市部门经理的姜某,在单位平台网购时发现部分商品有残损,遂发起退款。为图方便,姜某便利用自己的账号给自己进行人工审核操作,该款项很快到账。姜某敏锐察觉这是平台漏洞,贪婪之门由此打开,利用这一漏洞,不间断下单并发起退款。到案发,姜某一共下单20余笔。
纸终究包不住火,超市在防损自检时,发现一用户20余笔订单居然每笔都有退款情况发生,且退款流程发起以后,1分钟左右就通过了平台审核,超市也没收到相关订单退回的物品。而按正常流程,退款审核不可能如此之快,需根据对应商品价值进行人工审核,选择是否上门回收后,方能完成退款。
超市经查询后发现,该异常用户为已离职员工姜某。虽然姜某已离职,但相关订单、货物明细、后台审核数据早已被系统一一记录。超市负责人遂报案。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检察官提醒,即使平台一时存在漏洞,员工也不能趁机从中牟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员工法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内盗发生。
(刘立 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