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任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明显偏低。
社区部是推动社区工作的主导力量,在发展社区经济和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干部是带领广大群众建设社区的“领头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发展,社区干部的待遇问题,特别是离任社区干部的待遇问题成为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许多离任社区干部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离任社区干部不得不面临年龄大、生活来源少的问题。“上台十年功,下台一场空”、“走千家串万户,下台不如五保户”。切实关心、真心关爱离任村干部,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虽然各级政府对离任社区干部已给予很大的关心,多次提高离任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但离任社区干部生活补助依然不高,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而不断上涨的物价和医疗费用,又加重了离任社区干部的生活和经济负担。
(二)社区工作者到龄退出后待遇补贴问题未能及时发放
社区工作者到龄退出后,生活补贴按照:连续任职满 2 届或 6 年的,每人每年为 1200 元;累计任职满 3 届或 9 年的,每人每年为 1200 元;累计任职满 10—14 年的,每人每年为 1600 元;累计任职满 15—19 年的,每人每年为 1700 元;累计任职满 20—24 年的,每人每年为 1900 元;累计任职满 25—29 年的,每人每年为 2100 元;累计任职满 30 年以上的,每人每年为 2600 元的标准发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任社区工作者到龄后待遇补贴未能及时发放。街道自2020年3月21日成立起至今,已有3名离任社区干部到街道办事处询问待遇补贴发放问题,均为反映待遇补贴发放不及时。经查实,2018年的社区(村)干部待遇补贴在2020年才发放,而2019年的待遇补贴有推后到2021年发放,由于未按时发放导致社区到龄退休后的干部经济上出现压力,生活水平也未能及时得到提高。
(三)意见及建议
一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到龄退出后待遇补贴,可减轻社区到龄退休后干部的生活和经济负担,以满足社区工作者到龄退出后基本生活需求。二是建议为现任社区工作者购买养老保险,部分离职村干部普遍年龄都偏大、身体疾患多、待遇补贴少、社会保障差,正在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如果能为社区工作者购买保险,可有效解决社区工作者到龄退休后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