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代写辞职报告,能够反悔吗?
小编最近发现了一个案例,
尤某的辞职报告是委托他人代写,
发现拿不到补偿立刻反悔,
认定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什么操作?
快来跟小编一探究竟!
首先,普及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其次,普及下辞职报告怎么写
(一)辞职申请书标题辞职信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
(二)辞职申请书称呼辞职信一定要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申请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三)辞职申请书正文辞职信正文是辞职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书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四)辞职申请书结尾辞职信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比如“此致——敬礼”等。
(五)辞职申请书落款辞职信申请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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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
随后,尤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确认该酒店解除与尤某劳动关系的行为系违法解除;
二、由酒店支付尤某赔偿金。
处理结果
仲裁机构对尤某的两项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代写的辞职报告是否有效?是尤某自己辞职,还是酒店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认为尤某的辞职申请虽不是本人所写,是其委托同事柏某所写,但委托行为不存在重大误解、遭受欺诈或者胁迫等状态,委托人是成年人,也不存在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委托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根据庭审调查,该委托行为有当时在场的其他职工的证人证言加以佐证。
辞职申请已经成功送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已同意尤某的辞职,尤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已经行使完毕,即表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尤某在发现事情对自己不利时就否认自己行为的有效性是无依据的,故2018年9月21日酒店作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行为不违法,不需要支付尤某赔偿金。
看到这里,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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