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说“不交社保的情况下,离职也可得到补偿!”这真可谓是一个重磅炸弹,点燃了员工兴奋的神经。事实真的如此吗?
专家对这则新闻对事情分析得很清楚,但在传播过程中被冠上了一个“完全变味”的大标题,成了对法律的误读。事实上,自愿放弃社保不仅不会得到赔偿,而且未来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
案例:主动放弃社保无效
网上被热炒这则新闻的主人公小王觉得每月要从工资里扣除社保费用实在太亏了,所以就和公司签了一个“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书”,没有办理社保。后来,小王得了肺炎,且需要花费巨额的医药费,得知医保可以报销很大一部分医药费时才后悔当初不应该放弃社保。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歪主意,主动向社保局投诉,说公司从他上班至今从未缴纳过社保,要求公司为他补齐社保。
可是,按照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公司需要为他补交社保,并处滞纳金,而小王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也要补足。
调查:部分员工不想上社保
小王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我们单位有个职工不肯上社保,单位觉得虽然省了钱但担心还是有风险,老板也很发愁,这该怎么办?”一家小型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咨询了他头疼已久的问题。原来,张先生的公司招聘了几名外来务工人员,几名职工觉得自己扣缴社保“不划算”,所以不想缴纳,企业刚开始觉得能省钱也同意了,但还是觉得有风险,为此特意来咨询。
据了解,外地的来京务工者常常是在北京干几年就回老家,他们不会在北京退休、养老,所以就不愿意在北京缴纳社保,宁可把自己该缴的社保钱折算成工资,多赚点钱。
解读: 自愿放弃社保损失大
专家表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合同上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自愿选择的问题。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企业不按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可能遭到一定的处罚,所以企业还是要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并对职工进行普法。
需要提醒的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肯定是不划算的,将来面临巨额医疗费、工伤事故、退休养老时就会后悔莫及。因此,“劳动法最新规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肯定是无稽之谈,不仅不会获得赔偿金,还要补缴自己个人应该负担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