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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辞职报告需要盖章吗

时间:2023-02-14 20:09: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现在,职场人离职和入职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但是,在离职的时候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做,那便是让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很多的职场人一到离职时就直接拍屁股走人,对离职证明非常的不在乎。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对的做法,这将会对自己以后再次找工作带来很多的麻烦。

网友咨询:

我离职了,但是离职证明要过几天才给我开,我有急着回家,等不了。那么离职证明一定要开吗?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覃方云律师解答:

关于离职证明一定要开吗是看具体情况而定的。因为有些公司要求,有的不要求。

由于前一家单位不给开证明又不能提供以前单位停保的证明,建议找一找当时离职的申请单,一般申请单上有公司人事部盖章和相关领导审批的,如果不给开离职证明,离职申请也是一项证明。

覃方云律师解析:

通过离职证明可以证明以下几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 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3) 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4) 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5) 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同时,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覃方云律师普法: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很多单位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及赔偿责任,对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在录用时会十分慎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妞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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