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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乘辞职报告需要手写吗]辞职报告需要手写还是打印…

时间:2023-02-14 20:58:3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理工学子航天梦”(南方航空);“加入东航,精彩飞翔”(东方航空);“微笑起航,圆梦飞翔”(深圳航空);“海阔天空,一鹭高飞”(厦门航空);“梦想,从这里开始”(奥凯航空)……又是一个美丽的金秋时节,又是各大航空公司招兵买马的旺季,如今自由飞翔于蓝天白云间,繁星月夜下的小飞小乘们,可还记得曾经懵懂地向往自由翱翔于蓝天的心情。而现如今,当你面对高强度的工作,苛刻的管理和不公正的对待,当你想暂时离开现在的环境,抑或因为身体、家庭等状况希望离职时,你是否才发现,原来这让人艳羡的自由飞翔于蓝天的工作却是以真正的“自由”为代价的呢?

作为劳动者,自由选择工作岗位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利,神圣不容侵犯,然而,对于民航人,这最基本的权利却成了奢望。不论空乘、安全员,甚至飞行员,希望像正常劳动者一样顺利离职或到新的公司新的岗位,都会遭受航空公司的强权镇压或无底线阻挠,往往搞得两败俱伤。

究竟,小乘和小飞离职有多难呢?

与一般劳动者存在差异,空乘人员办理离职除了正常劳动关系的解除程序,还需要原公司开具安保证明。大多航空公司除了接收空乘辞职报告和上缴的登机牌外,还规定了繁琐的离职流程和额外赔偿费用,并以安保证明为要挟,拖延并阻碍员工正常离职。以厦门航空、河北航空、南方航空、昆明航空为代表,借口人事变动冻结不予批准辞职流程,声称离职人员每年每月有名额限制需要排队等待,巧立制服折旧费、复训培训费、体检费、人力损失赔偿金、培训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要求员工缴纳大额现金赔偿费用,提高离职门槛。“飞行旺季(春运、暑运)不许离职”“飞完这周再走吧,飞完这月再走吧,你太优秀了,明年再辞职吧”“客舱部领导封单”“领导电话不通,再等等吧”……曾经离职的你或身边曾离职的朋友是否听过这些奇葩的不许走的理由呢?就算千辛万苦,终于蒙恩准奏地离开,各种赔偿费用,至少也要大几千块吧,如果只干了一年的小乘,拿到的工资还不够赔偿公司的钱呢。即使备好了“赎身的金子”,为了一纸安保证明,也要一等再等,有的从冬天等到了夏天,而有的如河北航两个青春年华的美丽生命,就这样白白等没了……白白地让人扼腕叹息。

而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飞行员的离职,就更加难愈上青天了。除了正常劳动关系,飞行员离职程序中包括飞行记录本、执照、小时证明、体检证明等档案关系的转移,也成了握在航空公司手里剥夺小飞自由的杀手锏。相较而言,飞行员的培养花费了航空公司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一位成熟的机长的培养至少需要花费5年以上时间和高达百万的费用,可想而知,对于飞行员的离职会面临更大的困境。停飞、拖延(以致执照过期)、巨额赔偿、竞业限制等等,让可以游刃有余地驾驶航空器自由飞翔的天之骄子们对自己的自由却是可望不可及。2006年,6名东航青岛分公司飞行员在上海总部门前抗议;2008年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集体返航;2010年国航重庆分公司飞行检查员通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两次申诉到最高法院抗争三年方得离职;2012年东航飞行员二审获判赔偿98万解除劳动关系,另付180万办理档案和执照转移手续;同年沈阳飞行员离职遭公司索赔585万,终判赔付210万违约金。2013年,多家航空公司数百名飞行员联名向民航局发公开信,呼吁废止限制飞行员离职的行业规则。直至今日,飞行员离职仍是一场旷日持久、两败俱伤的战争,面对飞们的辞职或诉讼,航空公司多采用一拖再拖的姿态,期间停飞或调动至地勤岗位是惯用伎俩,人手临时短缺和航线调整都不可避免,即使继续象征性的支付停飞飞行员的工资,也不会尽快解决,似乎只为造成此间辞职人员的经济损失,从而提高离职门槛,是为杀鸡儆猴?未免太不君子了。许多辞职的飞们,宁愿面临停飞,收入损失,执照过期也要抗争到底。矛盾似乎难以调和,两败俱伤,无可挽回。

民航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在此类问题的态度上又是怎样呢?

对于空勤人员流动问题,民航局的姿态尚且算得公正,2015年5月15日,局发明电[2015]1304号《关于规范为离职空勤人员出具安保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航空公司应履行对离职空勤人员出具安保评价材料的义务,拒不出具的,民航局公安局或相关地区管理局公安局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约见。(承办单位:一处,电话010-64092780)。这一明确规章,让小乘们看到希望的曙光,也希望真的达到充分执行贯彻的效果,不会变成一纸空文。

然而,在飞行员的离职问题上,民航局的做法差强人意,欠缺磊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国民航总局等《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五部委文件)规定“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万-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在民航局的默许下,各航空公司制定所谓行规,规定飞行员每年离职率上限,或约定额外巨额费用门槛。例如东航《流动文件》规定各分子公司在册飞行员流动在年1%以下;东航2013年5月与22家航空公司签订“闭门协议”,将飞行员流动成本再提高500万。从而直接造成飞行员离职的“拉锯诉讼”“天价赔偿”现状。

2015年中报季,四大航合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125.8亿,平均日赚6988万元。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净利润分别为39.4亿元,35.6亿元,34.8亿元和16.0亿元。航空领域前景一片大好,然而为各大航赢得这大笔利润大好前景的,不仅止是机场、航线、航空器,更多的是一个个怀抱蓝天梦想的普普通通的民航人。有了飞行员,先进的航空器才能精准地起落于各大机场,有了乘务员和安全员,乘客们才可以平安舒适的完成旅行,才能够感受到航空公司的形象。不敢说是小飞和小乘们为公司赚了每天6988万的利润,但至少可以说,没有小飞小乘们,你们是赚不到这6988万的。一个个平凡的民航人,因怀抱的蓝天梦而穿上在心中神圣的制服,是因为他们的荣誉感,也是因为对这份工作的炙爱,才能忍受这份艰辛甚至委屈的。作为航空公司的管理者,单纯地为了这份爱和隐忍,不能将尊重和爱护之心融于公司的管理制度吗?不能以更加人性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思维模式对待员工吗?流程不批,电话不接,闪躲、拖延,这真的是留住员工的好方法吗?小到几千块、大到几百万的赔偿,真的是你想要的吗?以无底线的方法,可以暂时剥夺小飞小乘们的自由,而这些被困住的向往自由的灵魂,被伤以彻骨之痛后,又如何再发自内心的专注执着于为你的飞行,又如何再有由心而发的笑容,去为你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呢?困住了自由的工作,无疑成为了剥削和压迫,而你指望被剥削和压迫的人们如何对待你?记得《国歌》和《国际歌》的歌词吗?

我国《宪法》赋予了劳动者自由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的辞职权给予充分的保障。然而民航业的《文件》《行规》无处不充斥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傲慢,因而才有了空乘离职不敢诉讼,飞行员诉讼被拖入困境的囧况吧?雷同的案情都免不了仲裁、一审、二审、甚至走上最高法的过程,而期间的停飞停职,是航空公司的无赖拖延造成的,更加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对无视法律,无底线欺压劳动者的行为的一再容忍纵容造成的,这样的不作为,直接造成了民航业内正常人员流动的乱象,直接造成了飞行员资源、空乘资源、诉讼资源的无端浪费,最后直接造成的是整个行业的损失,整个民航产业的损失,甚至国家和人民的损失!

最后,不想再指责,只希望航空公司的管理者们百忙中挤时间稍加思考,把闪躲和拖延的时间用来想一想,那些曾经那么渴望加入你的团队的民航人,为何拼尽全力想要离开?而你除了用尽你自己都鄙视的手段加以阻挠,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有句话说得好,别去追一匹决心离开的马,只管好好种你的草地,待到草长莺飞时,自然有成群的骏马会来到。您觉得呢?科学人性化的管理,安全舒适优质的运行服务,满意的客户体验,强劲增长的利润和公司发展……这样的良性循环需要您去开启。愿您经营管理下的航空公司,人才济济,客似云来,财源滚滚。

最后的最后,诚心期望,航空公司科学管理,司法部门尽职监管,让一个个怀抱象征自由的蓝天梦想的民航人,在自由翱翔于蓝天月夜之时,也拥有自在自由的灵魂,别再让他们为暂时的离开而忍痛,因为那身神圣的制服,“民航人”三个字早已深入骨髓和他们融为一体。别再让他们为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忍受那份剥皮拆骨之痛,别再让他们为这份伤身的工作再伤了心。

看那美丽的港湾,一群飞鸟自由地振翅起飞,另一群飞鸟正自缓缓飞来,渐渐地落下,远处的朝阳为他们镀上金色的翅膀,也将金色洒满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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