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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上班辞职报告怎么写、生病无法上班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2-16 20:29:5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第六期

离职那些事儿(二)经济补偿金

[案件回顾]

近日,供职于银川某卖场工作的小李和小刘来到银川市总工会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小工倾诉: 我们现在都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离职补偿,办理离职手续,不知道会不会得到支持!

别急,我帮你们分析。

小李:我已经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单位没批,也不予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所以申请了劳动仲裁!不知道有经济补偿金吗?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吗?

小刘:我也递交了辞职报告,理由是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保,单位也不予理睬,不办离职手续!我也申请了仲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失业保险能领上吗?

当然!案件审理中还有一些其他情节。小李的辞职报告中是因为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所以经济补偿金不会得到支持,同时,失业金也就无法领取;小刘是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提前向单位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会得到支持。

[案件分析]

小工解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需要视其原因。而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的辞职理由,比如在《辞职申请》中写明“个人发展”、“创业”等原因的,司法裁判机关一般不会支持经济补偿。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在无防护设备的生产环境下劳动等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特别赋予了劳动者的一项特别的解除权,当用人单位存在特殊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这就是通常所谓的“被迫解除”。

[法律法规]

劳动者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条件(“12345”平台银川市人社局公共知识库):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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