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退还上月奖金是否合法?劳务合同中常见的这些“不合理”条款,你必须知道!
来自吕梁岚县的王旭光,大学毕业后选择了留在太原发展。2015年年初,他进入了一家小规模的公司,当了一名业务员。2月初,王旭光决定换一份工作。谁知在辞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他“退还”1月份奖金,因为公司出具的劳务合同上,也清楚地规定了这一点。
“辞职需退还上月奖金是否合法”?
北京(太原)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青红指出,如果劳务合同上注明的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虽然不合理,还是需要履行的。
那么像这种劳务合同中常见的“不合理”条款,你是否都知道呢?
规定不合理辞职条款 束缚员工跳槽
2015年年初,王旭光进入了一家小规模的公司,当了一名业务员。公司规模虽然小,但是员工也有60多人。他算是最基层的员工,每天的工作就是联系客户,推销公司产品。每个月工资有2000元,业绩加上奖金,能赚4000多元。在公司工作了三年,眼见升职加薪无望,王旭光决定跳槽改变一下现状。2月初,他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可是人事工作人员告诉他,辞职可以,但是需要“退还”1月份奖金才可以批准他辞职。
“1月份的工资、绩效加奖金都是我每天起早贪黑赚出来的,现在说要退还,谁乐意?”当他提出异议时,人事部门给他提供了他当初签订的劳务合同,上面清楚规定:“辞职时需退还辞职月前一月的全额奖金”。并且,还有一条规定:担任业务组组长以上职位的,辞职时需退还上月奖金以及上一年全额年终奖。王旭光觉得,这样不近人情。
目前,王旭光已经退还了近1000元的奖金,离开了公司。
律师说法
马青红律师表示,该条款虽然不合理,但在已生效的劳务合同中,所有条款经双方签订后,都是需要履行的。马青红分析,劳务合同中出现该类条款的原因,应该是用人单位想通过该类规定,适当约束员工随意辞职跳槽的现象。
律师建议,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合同,对于这类条款应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解决。
劳务派遣用工极可能“同工不同酬”
以前很多中大型企业会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而很多大学生为了毕业后尽快就业,会选择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就业。
2017年毕业的李欣芮,为了尽快就业,在招聘会上签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随后被派到一家中型酒店当了一名“大堂经理”。“身边人都觉得经理级别的,待遇工资一定很高,但真的是什么待遇,只有自己清楚。”李欣芮说。她说她的工作量一点都不比同事少,工作压力也很大,但是工资相比其他同级别同事却少了很多。李欣芮每个月工资只有3000多元,而同级别的其他同事最多可以拿到5000多元。
李欣芮的很多同学,都是通过签约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的。“工资少了很多不说,公司很多福利待遇,我们派遣工也都享受不到。”李欣芮说,她的五险一金也是按照最低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交的,具体每个月多少她还真的不了解。
律师说法
马青红律师介绍,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可以让待业人员在短期内找到自己的兴趣点,积累工作经验。如果想暂时寻找一份工作,那么可以选择该模式。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规避劳务派遣不合理条款。最好找有经营资质的大型人才服务机构。如果选择通过劳务派遣就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包括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和社保等。
模糊工资结构将工资解释成总薪
太原市民王超中专毕业后,去了北京。刚去北京的时候,他在一家名叫“川正味湘菜馆”的饭店当服务员。当初签劳务合同时,劳务合同上写明工资每月2800元。王超自己算了算,工资2800元虽然低,但是根据他以往打工的经验,每个月加上补助、全勤奖、加班费等,下来也不低了。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可等到发工资的时候,一共只发了2700多元。他蒙了,难道没有任何奖金和补助吗?他去找老板反映。老板解释,劳务合同上的工资是总薪。并且给他出具了一则明细,工资、加班费、住宿补助和奖金,一次迟到扣了40元,加起来一共是2760元。
“2000多元在北京怎么活?扣除房租,每个月生活费只剩下1000多元了。”王超说,自己只在饭店干了两个月就辞职了,并且第二个月只领到了工资和加班费。住宿补助的500元,老板称辞职就不给补助了。
律师说法
马青红律师表示,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不写清楚劳务合同中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总薪。这些单位在工资清单中写的工资这一项,往往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劳务合同中的工资,则是将所有钱加起来的总数。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所谓的高薪职位。
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还有一些不合理条款需要注意,比如扣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或是表明如果跳槽,需要交付罚款或违约金等。因此,签订劳务合同时,要注意自己的相关权益,比如关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长、保险金额等,都要明确写清。
马青红还特意提醒,现在很多工作需要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如身份证、学位证等。这在法律上是绝对不允许的。遇到此类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扣押证件的方法是传销组织常用手段。在签劳务合同前,一定要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等。(记者 王骁)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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